深圳医保缴费方式变了,市民要多交1.2万元?

退休人员的医保缴费方式有变化引发争议,《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修订稿)近日征求意见时,其第13条退休人员缴费引起诸多疑问和不满。而此前退休人员退休后的医保缴费由养老保险基金每月缴交,修订稿中则规定由参保人自行缴交,累计缴费年限最高达25年。

深圳市法制办近日就《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修订稿)公开征求意见,其修订稿中第13条关于退休人员缴费规定引发市民诸多疑问和不满。修订稿中规定,在本市按月领取养老保险待遇的参保人,参加医疗保险且在本市基本医疗保险实际缴费和累计缴费年限达到以下规定年限的,可停止缴费并继续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2012年办理按月领取养老保险待遇手续的人员,本市实际缴费年限满10年,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2013年办理按月领取养老保险待遇手续的人员,本市实际缴费年限满11年,累计缴费年限满17年,2014年办理按月领取养老保险待遇手续的人员,本市实际缴费年限满12年,累计缴费年限满19年;2015年办理按月领取养老保险待遇手续的人员,本市实际缴费年限满13年,累计缴费年限满21年;2016年办理按月领取养老保险待遇手续的人员,本市实际缴费年限满14年,累计缴费年限满23年;2017年及以后办理按月领取养老保险待遇手续的人员,本市实际缴费年限满15年,累计缴费年限满25年。

前款人员退休时不满缴费年限的,需继续缴费至规定的年限;继续缴费的,可选择参加综合式医疗保险或统筹式医疗保险。参加综合式医疗保险的,由其个人按其退休金的11.5%的标准按月缴费,参加统筹式医疗保险的,由其个人按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0.6%的标准按月缴费。

变化1

原为养老保险代缴

修订后需个人承担

而现行的《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则规定,退休前具有本市户籍,由市社会保险机构按月支付养老保险待遇的退休人员,以其月基本养老金为缴费基数,由养老保险基金按缴费基数的11.5%按月缴交。而根据修订稿,也就意味着以前退休人员退休后由基本养老金每月代为缴交的医保缴费将由个人承担,其承担的年限为,退休人员医保实际缴费年限分别达到10至15年,和累计缴费年限分别达到15年至25年,就可停止缴费继续享受基本医保待遇。

变化2

原先无年限要求

改变后最高25年

事实上,原来由养老保险基金代缴时,无年限规定,只需缴满15年养老保险,退休后医保仍由养老保险基金代缴,不需个人承担。但新办法出台后,就需由个人承担,而且需缴满一定年限。南都记者测算,累计缴费年限最高为25年,如果按每月缴费100元计算,一年为1200元,10年则为1 .2万元,也就意味着参保人要比以前多支出1.2万元。

市民说

广州目前累计缴纳十年的医疗保险年限,就可终生享用医疗保险待遇,今年起是要累计15年年限,但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

而深圳目前累计缴纳15年的医疗保险年限,就可终生享用医疗保险待遇,今年起是要累计25年年限,但老人、新人一个政策,深圳目前的年轻人比广州多得多,深圳医疗保险负担应该没有广州大,难道深圳是特区,而政策特别吗?

———市民章小姐

“……在医疗保险年度内累计中断参保超过3个月的医疗保险,自参保之月起重新计算其连续参保年限。”这条非常不合理,应当参保人交一个月就是一个月,像养老保险一样可以累计才行。

———市民张先生

■部门回应

市社保局:

国家政策规定缴纳趋势越来越长

昨日,深圳市社保局有关人士解释,按现行的医保政策,退休人员退休后的医保由养老保险基金支出。但国家社保法出台后,明确规定,养老保险基金实行上级统筹,不允许养老保险基金代为医保缴费支出。所以,按社保法规定,深圳养老保险基金不能再为参保人退休后继续进行医保缴费。

该人士解释,医保政策实行的是现收现付,也就是你什么时候缴医保什么时候享受医保待遇,不可能是在职的时候缴医保,退休以后就可以不再缴交费用。

而现在的居民医保和新农保都实行终身缴费制度,实现的是权利和义务的平等。所以,修订稿中提到的退休人员实际缴费年限和累计缴费年限是有依据的,“很多市民理解错误,以为过去的政策是不用医保缴费,其实一样要缴,只是养老保险基金代为支出。”

为何从养老保险基金代缴改为参保人个人交,而且累计最高年限为25年?对此,该人士解释,养老保险基金停缴后,这部分费用如何支出?如果由医保基金支出,按现行缴费机制,有可能基金收不抵支。事实上,全国很多地方的医保基金都存在压力。该人士还透露,国家政策规定趋势是越来越长,以后也有可能定在缴费年限为30年。

市法制办:

25年缴纳年限仍可讨论

有关医保缴纳年限调整的争议纷起,市法制办近日也收到了不少意见反馈。昨日,市法制办相关官员解释说,这个调整是根据国家养老金政策的调整而进行的,而目前测算出的25年的缴纳年限,是否精确,还需经各方继续讨论。“现在还是征求意见阶段,可以继续完善。”

市法制办介绍,在基本医疗保险上,全国没有进行统筹,对于缴纳年限,也没有一个统一的规定,目前各地都在探索。“深圳拟从原来的15年延长到25年的缴纳年限,是社保部门经过具体测算的结果。”市法制办官员指出,这个测算出的年限,还可以经各方讨论,继续完善。

■各地参考

与养老保险规定了全国统一的15年缴费时间不同,《社会保险法》并未给出职工医保缴费的“国家规定年限”,而由各地自行规定。南都记者查询各地医保法规,发现各地医保缴费年限不一。杭州20年;佛山25年……南京男性缴费30年,女性25年。

北京:男满25年女满20年

《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第十一条规定,本规定施行前已退休的人员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参加工作,累计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男满25年、女满20年的,按照国家规定办理了退休手续,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或者退休费的人员,享受退休人员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上海:累计超过15年

2010年新修正并发布的《上海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规定,用人单位及其职工缴纳医疗保险费的年限(含视作缴费年限)累计超过15年的,职工退休后可以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广州:拟从10年调整到15年

广州市法制办网站4月22日公布《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简称《意见稿》)。与2001年发布的《广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试行办法》相比,《条例》实施后,广州市医保缴费年限将由目前的10年延长到15年。

《意见稿》规定,《条例》实施后新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在广州市累计缴纳社会医疗保险费满15年的,不再缴纳医保费,享受退休人员医保待遇;未达到规定缴费年限的,可在广州市继续参保缴费至规定的年限后,享受退休人员医保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