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社保局:“医保断交3个月清零”是误读

《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修改稿)》征求公众意见期已经截止, 但公众关注热度不减,“医保中断超过3个月,重新计算其连续参保年限”被不少人解读为医保中断3个月就要被“清零”。昨天,市社保局澄清:相关规定并未修 改,中断参保后个人账户不清零,但最高支付限额要比长期连续参保的人低。

长期停保影响的是连续参保年限和相应的统筹基金支付限额

仅综合医保有个人账户,中断参保后不会清零

很多市民关注的焦点集中在修改中的《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在医疗保险年度内累计中断参保超过3个月的重新计算参保年限。”大家担心的是,年限“清零”,权益也随之“清零”,甚至有网友称自己中断参保后查询了个人账户,果然显示为0。

昨天,市社保局医保处处长沈华亮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网民关于医保断交3个月“清零”的说法是对政策的误读。“没有清零的说法,参保人个人账户的钱还是参保人的,可以继续使用;农民工医保和住院医保门诊是实行社区门诊统筹的,是没有个人账户的,怎么存在清零的问题呢?”

沈华亮说,深圳的医保分为综合医保、住院医保、劳务工医保3种类型,只有缴费最高的综合医保有个人账户,缴费中六至七成进入个人账户,约三成进入共济基金。中断参保后,个人账户的钱还在。

连续参保时间长,

就能得到较好保障

沈华亮说,每医疗保险年度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的最高支付限额按参保人连续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年限确定。连续参保时间不满半年的、满半年不满1年 的、满1年不满2年的、满2年不满3年的、满3年不满6年的、满6年以上的,最高支付限额分别为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1倍、2倍、3倍、4倍、 5倍、6倍。医保参保人因工作变动,在1个医疗保险年度内累计中断参保不超过3个月的,重新缴费后,中断前后的“连续缴费年限”可合并计算。在医疗保险年 度内累计中断参保超过3个月的,重新计算参保年限,将影响医保最高支付限额。

“按照我市目前的职工平均工资算,连续缴费6年以上的可享年度最高约30万元的支付限额,新参保不到半年的可享受年度最高约5万元的支付限额。”沈华亮说,“制度这样设计,是为了体现公平,鼓励大家参保,连续参保时间长的人能得到较好的保障,对于投机的人要有一定约束。”

“宽容期”已比过去长,

换城市工作可转走医保

有市民提出:深圳人口流动性大,跳槽频繁,3个月的时限是否太苛刻? 有人建议,将“断缴宽容期”与连续缴费年限挂钩,如连续参保10年的,“宽容期”可设为10个月。

对此,沈华亮表示,相关规定并非新规,2008年3月1日起施行的《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第二十五条即作出了这项规定。本次修改稿并未对这一政 策进行调整。2008年之前的规定更加苛刻,医保中断1个月就要重新计算其连续参保年限。“3个月时限已经考虑到员工换工作的实际情况,如果时限设定太 长,会给一些参保人可乘之机,少缴医保,不利于基金稳定。”

还有网民担心:去另外一个城市,前一个城市的医保就白交了?对此,黄险峰说,国家出台了医疗保险转移接续的政策,不仅可以转个人账户,还可以转共济部分,符合条件的年限可以接续。

□延伸

医保现缴现用

所以不能补缴

养老保险可以补缴,为什么医疗保险中断后不能补缴?针对市民的询问,市社保局新闻发言人黄险峰解释说,养老保险是“部分积累制”,即用现在的钱养将 来的老,要求基金长期平衡;而医疗保险是“现收现付”制,即用现在的钱看现在的病,要求基金当期平衡,统筹基金是用来互助共济的,当期没有参保的就不能享 受待遇了,否则就会损害全体参保人的利益。

“只要你参加了医保,下个月就能享受待遇,哪怕你有病甚至有绝症,也可以马上参保马上享受待遇,但是当年能获得的最高支付限额要比长期参保的人要低。”黄险峰说,“如果所有的人健康的时候都不参保,有病的时候才来参保,医保基金就没办法建立起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