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医保礼包到手尚需配套措施

个人所需缴纳的较少费用以及能够享受到的更大保障,让医保成为一种“幸福的承担”。在这方面,配套的处罚措施应该更严一些,以让外来务工人员切实将新政许下的医保礼包拿到手,提升大家生活于斯、劳作于斯的幸福感。

近日,《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修订稿)》公布,并面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建议。这一修订稿为市民端出了多项利好,比如,减少参保人负担、调低个人支付比例,参保人在本市基本医保实际和累计缴费达到一定年限,则可在停止缴费的情况下继续享受基本医保待遇。而其中最让人期待的,莫过于扩大医保覆盖范围,惠及几乎所有常住人口。

个人所需缴纳的较少费用以及能够享受到的更大保障,让医保成为一种“幸福的承担”。此次深圳市推出的新政虽然还处于征求意见阶段,但其着力扩大医保覆盖面的讯息令人憧憬。根据这份修订稿,领取失业保险者、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本市户籍非从业居民、本市户籍一至四级重度残疾居民以及所有用人单位的职工,都应参加不同类型的医保,新政为他们送去了一份温暖。

尤其是新政中提到的所有用人单位职工都应参加医保,确实是一份大礼。一方面,它将起到大作用,满足外来务工人员的渴求,减少他们工作时的后顾之忧,实现城市对建设者、创业者的应有回馈。另一方面,它惠及的人数十分庞大。到今年2月底,深圳医保参保总人数达到1026.14万。这意味着,深圳参加医保人数还有较大上升空间。现在,人力资源保障部门拟将为职工办理医保规定为用人单位的义务,并详细规定了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缴交医保费用以及给参保人造成待遇损失的,由用人单位按规定标准补偿,将使更多的外来务工人员享受到单位足额的医保支付和成色十足的医保待遇。

在期待医保礼包早日兑现的同时,有必要给深圳市医保新政的修订稿提点建议。在这份修订稿中,对骗保的法律责任规定得十分严格,不仅规定了责令返还、罚款、纳入征信系统等处罚措施,而且明确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相比之下,对于用人单位不按规定为职工缴纳医保的处罚措施失之于轻,只是规定了因违反相关规定给职工造成的损失由用人单位赔付。这样的处罚措施,恐怕很难对用人单位的违规行为产生足够的震慑作用。

在这方面,配套的处罚措施应该更严一些,以让外来务工人员切实将新政许下的医保礼包拿到手,提升大家生活于斯、劳作于斯的幸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