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办理“绑定”社康中心手续?

如何办理“绑定”社康中心手续?

2008年3月起,原来只享有住院待遇的住院医疗保险参保人,可同时享受普通门诊待遇。该政策其实能够大大减轻住院医疗保险参保人的门诊医疗负担。住院医保参保人要享受门诊待遇,唯一要做的就是企业社保经办人员花点时间到就近的社康中心去办理‘绑定’手续。”

而且如果企业员工不在一个地方上班,像连锁经营企业、劳务租赁型企业等,企业还可向社保部门申请,经授权后,企业员工可选择工作或居住地点附近的一家社康中心“绑定”。

住院医疗保险的参保企业或参保人,门诊就诊时,甲类药记账80%,个人自付2成,乙类药记账60%,个人自付4成;120元以下的诊疗费用90%记账,个人自付1成,120元以上的诊疗费用记账120元。门诊输血费70%记账,个人自付3成。一个社保年度内(每年7月1日到次年6月30日),个人记账累计不超过800元。同时,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及医疗服务设施等与国家的规定一致。

如何办理“绑定”社康中心手续

以企业身份参加住院医疗保险的,企业社保经办人应持身份证、单位证明和单位住院医疗保险参保人员表到工作地附近选定一家农民工医疗保险定点的社康中心,社康中心可以在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网站http://www.szsi.gov.cn/的《深圳市农民工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一览表》中查找,目前全市共有735家社康中心可供选择;

以个人身份参加住院医疗保险的,持参保人身份证和社保卡,到居住地附近选定一家农民工医疗保险定点的社康中心。

目前社康中心仅限于每月1日到19日(含19日)申请,次月1日生效,每月19日以后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