累计缴费满25年,方可不缴费享医保?

市民热议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修订稿。

自5月4日深圳市法制办挂出《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修订稿)》征求意见后,一时间成为市民热议的话题。争议较大的话题,就是“累计缴费年限满25年退休方可不再缴费享受医保待遇”这一条规定。

社保办法修订稿第十三条关于退休人员缴费的规定首次将退休医保待遇与缴费年限挂钩,颠覆了过去不管缴费多长时间,退休时均可不用自己缴费而享受医保待遇的规定。而“2017年及以后办理按月领取养老保险待遇手续的人员,本市实际缴费年限满15年,累计缴费年限满25年。”的规定,将退休时不缴费享受医保待遇的缴费年限延长至25年,一时成为市民关注的焦点。

对于累计缴费满25年方可不缴费享医疗保险待遇的规定,有市民表示赞成:“在天津,一直就是最低缴费养老保险15年、医保25年。支持医保新政,你交的少凭什么跟交的多的享受一样的待遇。”但也有一些人表达了反对的意见。有市民称,“我想我没有误会吧,一句话,就是原来可以在退休时既享受退休金又可以报销医疗费的政策黄了,修改后变成只有退休金,而失去医疗保险,我说的对不对呀?”

更有市民表示,“累计25年的医保,除了公务员外,谁能保证自己从参加工作以来25年不失业、不换工作、医保中途不断开?” “2017年后要累计缴费满25年才能按月享受医保的待遇,我们这些出来工作晚的要交到老死了。”

对于深圳医保办法修订,也有市民提出了合理化建议:“ 深圳医疗保险能不能学习外地的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正式政策出来之前参加医疗保险的期限为15年,之后的2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