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最新限购令 提供补税证明也不能购房

广州限价房比周边楼价低1/3

北京限购令特殊情况政策不同

上海经适房产权份额不超七成

2011年3月2日,佑威及楼市专评网联合提供的数据显示:今年2月,上海市商品住宅成交面积为7.8万平方米,环比1月大跌83%,创下了2006年以来商品住宅月成交量的最低纪录;成交均价为每平方米20625元,环比1月降低一成。

深圳最新限购令细则对非户籍居民购房做出明确规定

提供补税证明也不能购房

目前各地出台的“限购令”对外地户籍购房有税收或社保要求,因此有人采取补税单或补社保等方式获取购房资格。昨日,深圳市规划国土委出台的最新限购令细则中明确规定,对于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购房时提供纳税缴纳证明的,必须符合最近连续缴纳12个月以上且不含补缴的条件。

针对近期社会关注的深圳是否出台新限购令的问题,昨日市规划国土委相关负责人介绍,将继续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文件精神坚决遏制房价过快上涨的补充通知》(深府办〔2010〕82号)规定的商品住房限购措施,即对深圳户籍居民家庭,限购2套住房;对能够提供在本市1年以上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

记者注意到,针对目前市场存在有部分购房者,通过补缴税单或补社保等方式获取购房资格,打政策“擦边球”的现象,深圳对此作出了明确规定。市规划国土委强调,对于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购房时提供纳税缴纳证明的,必须符合最近连续缴纳12个月以上且不含补缴的条件;对于提供社保缴纳证明的,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一是最近连续缴纳12个月以上养老保险并医疗保险;二是最近连续缴纳12个月以上养老保险并工伤保险;三是最近连续缴纳12个月以上医疗保险并工伤保险。

市规划国土委提醒,广大购房者在前往市房地产登记部门办理合同备案及过户等相关手续时,需提供符合上述要求的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对不符合条件的,市产权登记部门将不予以办理合同备案及过户等相关手续;对提供虚假信息、材料等以欺骗手段获得核准登记的,将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登记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因此造成的法律责任由造假者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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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住房保障转向户籍“夹心层”和人才群体

近期将推“定地价竞房价”

深圳住房保障重点转向户籍“夹心层”和人才群体。这是记者昨日从“保发展保红线工程2011年行动”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深圳分会场获悉的。

“保发展保红线工程2011年行动”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总结了全国“保发展保红线工程2010年行动”经验,动员部署“保发展保红线工程2011年行动”。会议要求,贯彻落实春节前发布的“国八条”和全国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房地产用地供应和监管工作。会议提出,高度关注民生问题,坚持房地产调控不放松,保障房用地要应保尽保。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吕锐锋,国家土地督察广州局有关领导,市规划国土委主要负责人、有关人员,市住建局和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负责人在深圳分会场参加会议。吕锐锋表示,深圳要继续坚持已出台的一系列楼市调控政策,本月内制定并实施今年房价总体控制目标,进一步深化调控政策措施。他同时透露,经过今年的再接再厉,深圳将对已普查出来的户籍困难家庭住房基本实现应保尽保,接下来住房保障重点转向户籍“夹心层”家庭和人才群体家庭。深圳将尽快采用“定地价,竞房价”方式推出保障房用地。

据了解,深圳通过“十一五”及今年基本解决户籍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从今年开始,政府把住房保障的重点转向户籍“夹心层”家庭和人才群体家庭。解决的途径有人才公寓提供、人才房租补贴、高端人才购房补贴等。其中,一项市场化的措施就是推出安居型商品房这种保障类型,它既是政策配备的保障房,又是由市场机制提供的商品房,两种功能都有。此类保障房对象主要是户籍“夹心层”家庭,只要在深圳没有房又有深圳户口的家庭,就可以申请、轮候从市场上购买这种安居型商品房。

据介绍,“十二五”期间深圳将提供24万套保障房,但不能全部由政府持有,必须实行市场化,即政府在城市更新中配建安居型商品房,同时政府推出一些土地,以“定地价,竞房价”方式出让,由开出最低房价的开发商开发,让符合条件的家庭去买。这是深圳解决住房问题的一个重大途径。近期深圳将以此种方式推出若干地块,加快我市安居型商品房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