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二手房按评估价征税 怎么征?(3)

■四大民生问题解读

1.如何确定计税价格?

申报价、评估价,高者为计税价格

存量房交易的计税价格,以交易双方签订的合同成交价格为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对纳税人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税务机关有权进行核定。

我市实行最低计税参考价格的征收方式,此次制定的计税参考价格是税务机关确定纳税人申报的合同成交价格是否偏低的主要依据。申报的成交价格等于或高于计税参考价格的,按申报的成交价格作为计税价格计算征税;申报的成交价格低于计税参考价格的,按计税参考价格计算征税。

此外,同一套房买卖双方均采用同一计税价格。

2.怎么查询评估价?

凭身份证房产证号上网查

申请人(纳税人)可凭本人的身份证号码和房地产权证号通过市规划国土委门户网站或市地税局查询交易房产计税参考价格。市规划国土委网址:http://www.szpl.gov.cn市地税局网址:http://www.szds.gov.cn

登记中心提醒市民,如果在网上查不到房产评估价,还可以就近前往相关登记点查询。

据介绍,存量房交易计税参考价格,是由市地税局和市规划国土委委托市国土房产评估发展中心根据房屋的坐落地点、建筑结构、历史交易价格或建造价格、同类房屋先期交易价格等因素制定,依照房地产估价相关规范和标准评估得出。

该价格作为税务机关判断纳税人申报的合同成交价格是否偏低以及核定计税价格的主要依据。存量房交易计税参考价格将根据深圳市房地产市场交易的情况定期进行更新,并经市财政委员会、市地税局和市规划国土委确认后使用。市场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的,市国土房产评估发展中心将及时进行更新调整,并经市财政委员会、市地税局和市规划国土委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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