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深圳二手房征税方案 一套房或多交十多万元

7月11日启动,成交价明显偏低者将按评估价核定纳税,一套房或多交十多万元

悬了一年的深圳二手房评估价征税方案昨日尘埃落定。

深圳市地税局和深圳市规划国土委昨日举行新闻发布会,宣布从7月11日起,对全市范围内的二手房成交价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实行按计税参考价格核定计征各项税款。具体时间以纳税人在深圳市房地产信息系统网签买卖合同的时间为准。

最新深圳二手房征税方案

新方案与现行方案双轨运行

与此前业内普遍猜测的分片区定评估价,按评估价征税的单一方案有所不同的是,昨日公布的评估价核定征税方案与现行的征收方案采用“双轨”运行。市地税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杨龙表示,并非所有交易都要进行核定征税,而只有交易价格明显偏低的时候才会采用核定价征税方案。“国土部门的系统会自动根据评估价格进行核对,如果偏低,就会发出提醒。”

此次按评估价征税适用范围仅涉及住宅,不涉及商铺及写字楼。在适用税率上,根据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容积率在1.0以上、单套住房建筑面积144平方米以下、实际成交价格低于同级别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价格的1.44倍的普通住房,购买不足5年的按计税价格的5.6%征营业税及附加,个人所得税部分则分核实征收和核定征收两部分,其中,核实征收为(计税价格—房产原值—转让过程缴纳的税金、合理费用)差价的20%;核定征收为计税价格×核定征收率(核定征收率标准为:普通住房1%,非普通住房1.5%,拍卖房3%),此外,自用满5年(含5年)且是家庭唯一住房的免征个人所得税。

“阴阳合同依然难以避免”

不过在接受采访时,不少中介也提出,两种征税方式,会让买卖双方“择优”而选,也就是说,如果按照20%的差价征收税额高于按照评估价格核定征收,买卖双方甚至会主动选择按照核定价格征收,这或者会让“阴阳合同”依然难以避免。

据介绍,此次启动按评估价征税,相关部门目前已经在全市400多个片区、超过17万栋房屋、共计约154万套房屋形成了“一房一价”的计税参考价格。

对于划定的各片区评估价格,杨龙表示,考虑到避免让市场将这些价格理解为指导价格从而误导市场,将不会全部对外公布。不过记者从地税部门了解到,从7月11日开始,房屋买卖交易当事人可以凭个人身份证和房屋产权证号,在市地税局和规划国土委网站上查询交易房产的计税参考价格。

杨龙表示,存量房交易计税参考价格将根据深圳市房地产市场交易的情况定期进行更新,原则上更新周期为每半年更新一次。

算账

90平方米二手房

税费增加12.4万元

按评估价征税后税费差别有多大?以一套原价100万元,评估价250万元、90平方米以下、未满5年即转让的普通住宅为例。按评估价征税之后,如果按照全额征收,交易税费成本将从66595元上升至190595元,前后增加12.4万元,增幅约为1.86倍;如果按照差额征收,交易税费将上升至465595元,前后增加近40万元,增幅近6倍。

税务部门回应

“不为增加税收旨在抑制炒房”

对于此次启动按照评估价格征税的目的,是否主要考虑到增加税收的因素,杨龙予以了否认。他表示,实施存量房交易计税价格核定的主要是为了更好贯彻落实国八条文件精神,遏制投资或者投机购房,此外也是为了进一步强化税收征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