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5年内将建房54万套 拓宽住房公积金使用范围

深圳5年内将建房54万套

其中保障性住房24万套,今年将竣工1万套

“十二五”期间,深圳将通过多途径、多层次的住房供应模式,解决不同类型居民家庭的住房需求;重点解决中低收入居民的住房需求,推进实施人才安居工程。昨日正式发布的《深圳市住房建设规划(2011-2015)》提出,未来五年,我市建设各类住房54万套、总建筑面积4236万平方米,其中,商品房30万套,保障性住房24万套。

另据市住建局有关负责人此前表示,今年年底前,我市将竣工保障性住房1万套。

今年商品房保障房建设套数大致持平

安排建设商品房6.63万套,安排建设保障房6.2万套

《深圳市住房建设规划2011年度实施计划》(下称《计划》)昨日公布,预计全年可供应商品住房约600万m 2,新建商品住房需求约为500万m 2,全市住房供略大于求,基本可实现供求平衡。依据该《计划》,今年全市安排建设商品住房6.63万套,建筑面积597万m 2。

该《计划》提出稳步提高住房总量,并将保障性住房建设筹集套数占年度计划建设住房套数的比例提升至40%以上。今年全市计划建设各类住房12 .83万套、总建筑面积983万m 2,其中,安排建设商品住房6.63万套、建筑面积597万m 2;安排建设筹集保障性住房6.2万套、建筑面积386万m 2。两者建设筹集套数大致持平,这在以前从来没有过。

经适房套型面积不超60m 2

本年度安排商品住房建设中,新供应住房用地建设1万套、建筑面积90万m 2,城市更新用地建设4.3万套、建筑面积387万m 2,利用存量用地建设1 .33万套、建筑面积120万m 2。

年度安排建设筹集保障性住房中,公共租赁住房(含廉租住房)2.1万套、建筑面积105万m 2;安居型商品房(含经济适用房)4 .1万套、建筑面积281万m 2。

本《计划》规定,本年度商品住房建设总量中,90m 2以下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的比例不低于70%;保障性住房建设中,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房、安居型商品房套型建筑面积分别不超过40、50、60、90m 2。

保障房长效轮候面向社会公开

在此前备受诟病的保障性住房管理问题上,本次实施计划提出,进一步调研和掌握全市住房保障需求规模及发展趋势,实施住房保障对象的分类和跟踪管理,建立统一的保障性住房长效轮候制度。

在本年度的实施计划中,首次提出了提高普通居民的住房承租能力,发挥住房租赁市场在解决居民住房问题中的积极作用,促进存量住房市场和租赁市场发展。

该年度实施计划还首次提出了住房公平发展计划与居住质量提升计划,以缩小居民居住状况的结构性差异,提升居民居住品质。如提出改善城中村居住区和旧住宅区居民的居住条件。

为促进住房公平,规划提出进一步调整住房供应结构,完善住房分配方式,提高中低收入居民住房资源所占比重。未来五年,我市将调整商品住房和保障性住房供应比例,将建设和筹集保障性住房占住房建设总量的比例由“十一五”期间的20%提升至44%。

“十一五”规划确定的保障性住房建设与供应目标中未完成的部分,必须在“十二五”规划期内完成,并达到分配或供应条件。

改善低收入居民家庭居住条件,将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的“双困”和低收入居民家庭的居住水平提高到15平方米以上;提高中等收入居民家庭的住房自有水平,将常住人口住房自有率从现有的40%提高到50%。

《深圳市住房建设规划》要求,加大住房供应结构调整力度,稳定住房供应规模。未来五年全市供应住房用地13.1平方公里,年均供地2.62平方公里。其中,新供应及安排拆迁安置住房用地4.5平方公里,城市更新用地6.6平方公里,征地返还用地2平方公里。住房用地供应总量中,90平方米以下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和保障性住房用地总量不低于70%。

今年建商品房6.63万套

我市实施计划首提拓宽住房公积金提取使用范围

据昨日公布的《深圳市住房建设规划2011年度实施计划》,2011年度我市安排建设商品住房6.63万套,建筑面积597万平方米,略大于预计的市场需求500万平方米,基本可实现供求平衡,住房投资、投机需求将得到进一步遏制。

2010年,我市计划新供应商品住房用地60公顷,保障性住房用地37.2公顷;安排建设商品住房11.46万套,保障性住房5万套。截至2010年底,实际新供应商品住房用地26.9公顷,征地返还及拆迁安置用地71.2公顷;实际落实保障性住房用地60.2公顷,安排建设筹集保障性住房5万套。

2011年度实施计划要求,稳步提高住房总量,并将保障性住房建设筹集套数占年度计划建设住房套数的比例提升至40%以上。今年全市计划建设各类住房12.83万套、总建筑面积983万平方米,其中,除安排建设商品住房6.63万套外,另安排建设筹集保障性住房6.2万套、建筑面积386万平方米。

2011年度安排商品住房建设中,新供应住房用地建设1万套、建筑面积90万平方米;城市更新用地建设4.3万套、建筑面积387万平方米;利用存量用地建设1.33万套、建筑面积120万平方米。安排建设筹集保障性住房中,公共租赁住房(含廉租住房)2.1万套、建筑面积105万平方米;安居型商品房(含经济适用房)4.1万套、建筑面积281万平方米。

实施计划首次提出,研究取消中小套型普通住房的租赁管理费;拓宽住房公积金提取使用范围,研究住房公积金用于缴纳中小套型住房房租和物业管理费的相关办法;探索建立全市统一的存量住房交易系统,研究对存量住房房源和价格进行预登记和网上公示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