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首个安居房项目删除调整四大“霸王条款”

深圳首个安居型商品房富通永福苑此前预售合同遭质疑,完善后合同删除调整四大“霸王条款”。

霸王硬上弓是不行的。深圳首个安居型商品房———富通永福苑,此前因预售合同被指“霸王”陷入争议漩涡。经过媒体先后报道后,深圳市住建局督促富通公司完善合同。

完善后的合同近日公布,曾引起质疑的相关霸王条款(出现面积差异,无须承担任何违约责任;买卖双方逾期责任不平等;3元/m 2的物管费;房子屋顶和外墙由开发商及其关联公司无偿使用等)均被删除或调整。

位于宝安福永的永福苑,是深圳第一个公开发售的安居型商品房。8月16日起,开发商富通房地产公司在申购网站上公布了《深圳市安居型商品房买卖合同》。不少申购者看了,纷纷表示不满。选房首日,近百名申购市民曾前往现场抗议。广东信荣律师事务所房产律师张茂荣也表示,合同中有些地方明显侵权。张茂荣尤其指出,合同附件中规定“买方同意卖方及其关联公司无偿使用本项目的屋顶和外墙面”,侵犯了全体业主的共有权,违反了物权法的相关规定。

在各大媒体先后介入报道后,开发商承诺完善有关条款。市住建局也表态督促开发商整改。随后,富通公司对合同相关条款进行了修改调整,并于8月27日进行了公示。到公示截止时,富通公司共收到各方意见200余条,共涉及问题23项。“在遵循合法、合规及平等、公允的原则下,结合《深圳市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示范文本,对其中17项意见进行采纳、修改,其余6项由于和现有法律、法规、政策存在冲突,或相互意见不一致等原因,未予采纳。”富通公司介绍。

9月1日起,富通公司开始组织已办理认购手续的永福苑申购家庭签署《永福苑深圳市安居型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截至9月3日,共计有287户申购家庭签署了买卖合同及办理完其它手续。上月,永福苑安居型商品房已销售完毕,共计销售504套。

记者从市住建局了解到,该局正在制定安居房合同范本,待发布后,将强制推广到所有的安居房买卖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