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35岁调入深圳入户,需缴纳超龄养老保险费的规定(3)

四、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员,且调入时年龄未满50周岁的,不缴纳超龄养老保险费;调入时年满50周岁的,应缴纳超龄养老保险费:

(一)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

(二)具有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人员;

(三)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的专家、省(部)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其专业适应本市企事业单位需要并能发挥特长的人员;

(四)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

(五)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第一、二层次人选,省级以上科技进步奖获奖人员,省级以上技术发明奖获奖人员;

(六)“863计划”、“973计划”、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科技攻关计划、科技基础条件平台等国家级科技计划项目负责人;

(七)国家、省重点实验室负责人;

(八)博士生导师;

(九)具有正高级职称的学科和学术技术带头人;

(十)经广东省认定为海外高层次人才的外国专家或留学归国人员;

(十一)其他经认定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有突出贡献或突出作用的优秀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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