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迁老人或在深圳本地领养老金

我国明确养老金领取条件

随迁老人或在深圳领养老金

国务院6月13日发出关于开展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明确养老金领取条件。依据国家的规定,没有养老保障的随迁老人是否有望在深圳领养老金?符合条件的劳务工是否有望在深圳延迟缴费、延迟退休?市社保局新闻发言人黄险峰昨天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待国家有关操作细则明确以及广东省具体办法明确后,深圳将严格按照国家和省的规定执行。

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今年7月1日启动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2012年基本实现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不符合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条件的城镇非从业居民,可以在户籍地自愿参加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基金主要由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构成。养老金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构成,支付终身。

依据国家规定,在内地没有参加社保没有养老待遇的老人,从内地随迁入户深圳后,是否可以在深圳领取养老金?黄险峰表示:“国家此次确定了大的原则,具体办法由省(区、市)人民政府规定。待广东省出台明确的办法之后,深圳一定会严格执行。”

我市目前正修改养老保险条例。据透露,我市在条例的修改过程中考虑将延缴延退人群范围扩大,在深圳缴纳养老保险达到规定年限、符合一定条件的劳务工也有望在深圳延迟缴费、延迟退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