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养老保险每月缴费不得低于336元

深圳最低工资标准上涨,部分社会保险险种最低缴费提高。

深圳市新的最低工资标准(1600元/月)已于本月开始实行,社保部门提醒,我市社会保险费缴费涉及到月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新标准执行,比如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得低于336元/月,参保单位和参保人应在社保托收账户存入足额款项,以免影响正常参保。

基层员工起薪普遍超1600元/月

单就底薪这一部分,记者调查采访发现,最低工资标准提高到1600元/月对企业来说并没有太大影响,因为目前企业给基层员工的底薪普遍能达到或超过1600元/月这一标准。

由于最低工资调整后,加班工资的最低计算基数、社保费的最低计算基数也要提高。一些企业表示,尽管此次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幅度不算大,但对企业尤其是 劳动密集型企业仍然造成压力。一家饮食连锁企业人力资源负责人傅先生表示:“调整最低工资是个综合性的影响,不仅是底薪,社保费等其他人力成本都要往上 涨。今年深圳已经提高了企业缴纳养老保险的比例,失业保险也扩大到了非深户籍员工,企业人力成本支出增幅明显。”

员工盼加班费计算基数不能“缩水”

“我所在的工厂也相应涨了工资,我的工资每月涨了200元,从原来的1600元涨到现在的1800元。”在龙岗一家鞋厂工作的小王说,她希望企业不仅是“明面上”调高了工资,而且在计算加班费、社保费的时候也要调高计算基数,不能玩“猫腻”仍旧按照低的标准计算。

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强调,按照《深圳市员工工资支付条例》的规定,最低工资不等于总收入。以下这些项不得作为最低工资的构成部分:一、加班工资; 二、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条件下的补助;三、按照规定不属于工资的其他费用,包括用人单位承担或者支付给员工的社会保险费、劳动保 护费、福利费、用人单位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时支付的一次性补偿费、计划生育费。

此外,随着最低工资的提高,加班工资的最低计算基数、社保费的最低计算基数也要提高。加班工资的计算至少应该以最低工资为基数计算。

社保险种缴费标准也随之提高

我市社会保险费缴费涉及到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包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

其中,在养老保险缴费方面,深圳户籍人员参加“基本养老+地方补充养老”,总缴费比例为22%(含1%地方补充养老),其中单位缴纳14%(含1% 地方补充养老),个人缴费比例为8%。深圳户籍人员缴费基数“下线”为“市最低月工资标准”,即深圳户籍人员基本养老缴费最低不得低于352元/月 (1600元/月×22%);非深圳户籍员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不参加地方补充养老保险,总缴费比例为21%,即非深圳户籍员工养老保险缴费最低不得低于 336元/月(1600元/月×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