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住房公积金缴纳比例,是怎么计算的?

深圳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标准:职工工资基数的10%--40%,基数不得超过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倍。

《暂行办法》规定,单位缴纳和职工个人缴纳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也不得高于月平均工资的20%。单位为职工缴纳和职工个人缴纳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由单位确定。同一单位只能确定一个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根据《暂行办法》第三章第十六条规定: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是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

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

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日起缴存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

2009年度深圳市人均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是3894元,2010年深圳最低工资标准时1100元。因此,缴纳基数应该是:1100~3894*5(19470)元之间。

深圳住房公积金缴费比例为5%~20%,公司与个人比例必须相同。

例如:基数设2000,按最低比例缴费,则个人交100,公司交100,共200元全部进入个人帐户,属个人所有。

住房公积金缴纳小贴士:

1.自愿放弃缴交住房公积金,可否不缴?

不可以,员工必须缴存公积金。缴存公积金是国家法规规定的必须履行的义务。

2.住房公积金缴存多久后,才能申请贷款?

从各地实际来看,一般是住房公积金按时连续足额缴存半年到一年以上方可申请贷款。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实施政策正在拟订,以2011年上半年发布的贷款实施政策规定的期限为准。

3.单位不缴纳住房公积金怎么办?

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对违反本办法的行为,公积金中心或者有关部门查处后,公积金中心应当将有关单位或者个人的违规信息录入住房公积金监管档案或者系统,并将其作为重点督查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