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住房公积金租房、购房、还贷等提取额度计算案例

住房公积金租房、购房、还贷、异地购房、公积金贷款优惠提取案例详解

“我名下无房、单身,每月缴存住房公积金1000元,房租每月900元,每月可以提取多少公积金?”“我原有一套房产,后来卖掉再买另一套,每月缴2000元公积金,还贷4000元,我是不是可以全额提取公积金还贷?”

9月28日,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购房提取、还贷提取等5项提取业务正式上线试运行。记者在银行公积金办理专柜采访发现,不少市民对自己可以提取多少公积金,如何计算公积金提取额度还不太清楚。为此,记者特别咨询深圳市公积金中心,以案例的方式向公众解答公积金提取问题。

案例一:租房提取

1、张先生名下无房、单身,每月缴存住房公积金1000元,房租每月900元,怎样提取?

答:张先生每月可以提取月缴存额的50%,即每月可提取500(1000元/月×50%)元用于支付房租,每年最多可以提取12个月即6000元(500元×12个月)用于支付房租。

2、张先生名下无房、单身,每月缴存住房公积金1000元,房租每月400元,怎样提取?

答:张先生每月可以提取月缴存额的50%,但不得超出租房月实际发生额。即每月可提取400元(在1000元/月×50%和月房租400元之间选最低值)用于支付房租,每年最多可以提取12个月即4800元(400元×12)用于支付房租。

3、张先生结婚后家庭无房产,每月缴存住房公积金1000元,配偶也是每月缴存住房公积金1000元,房租每月900元,怎样提取?

答:张先生及其配偶每月均可以提取各自月缴存额的50%,但双方每月合计提取额不得超过房租月实际发生额即900元.比如一方提取500元,另一方只能提取400元用于支付房租.每年合计可以提取10800(900元×12个月)元用于支付房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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