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深圳保障房(安居型商品房)申请流程

一、2013深圳安居房申请流程图

2013年深圳保障房(安居型商品房)申请流程

二、2013深圳安居房申请流程

(一)申请人网上申请

安居型商品房采用首次集中轮候排队、日常轮候递补的轮候规则。首次轮候的网上申请时间为2013年3月12日上午9:00至2013年6月11 日晚上24:00。网上申请期间,申请人可登陆深圳市住宅售房管理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市售房中心)网站(www.szsfzx.cn或 61.144.226.2:8081/szsfzx)在线填写《申请表》,申请信息核实无误后,在线提交并打印《申请表》。2013年6月11日晚上 24:00以后,进行网上申请的,系统自动将其纳入日常轮候。

申请家庭(含单身居民,下同)亦可通过现场申请的方式提交已经手工填写好的《申请表》,由各区住房和建设(住宅)局、新区城建局工作人员代为录入深圳市安居型商品房信息管理系统。为保障申报流程的顺畅,建议申请家庭优先采用网上申请的方式提出申请。

申请人应认真核对申请信息,确保申请信息与申请人的实际情况保持一致。

(二)网上预约受理时间

申请家庭网上提交申请信息以后,须通过深圳市安居型商品房信息管理系统预约书面申请材料受理时间(各区受理书面申请材料时间为2013年3月18日-2013年6月14日,节假日除外),系统将根据申请家庭的意向安排申请家庭的预约受理时间。

(三)提交书面申请材料

申请家庭根据预约的申请材料受理时间,凭在线打印的《深圳市安居型商品房提交书面申请材料通知书》和申请人身份证到各区住房和建设(住宅)局、 新区城建局提交申请材料。2013年6月14日下午18:00前提交申请材料的申请家庭方能纳入我市安居型房商品首次轮候。逾期提交申请材料的,则自动纳 入日常轮候。

1、申请材料明细

申请轮候安居型商品房,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深圳市安居型商品房轮候申请表》;

(2)申请人、共同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簿或者其他户籍证明;

(3)申请人的深圳市的社会保障卡;

(4)已婚(包括离异、丧偶)及未婚但生育的,提供申请人、申请人配偶户籍所在地街道计生工作机构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收养过子女的,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5)婚姻状况证明,包括结婚证、离婚证、法院调解书或判决书、无婚姻状况证明等;

(6)属人才的,提供学历、学位、职称证明或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人才认定证明文件;

(7)属残疾人联合会认定为一、二、三、四级残疾人或经民政部门认定为抚恤定补优抚对象的,须提供相应的残疾、优抚证明材料;

(8)属现役军人的,提供军官证(士兵证)、军人公民身份证号码登记表等证明材料。

申请人应对其提交的申请材料和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

(四)申请家庭领取受理回执

各区住房和建设(住宅)局、新区城建局工作人员根据申请家庭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核查,如申请材料完备,工作人员将对申请人或共同申请人现场拍照,并对申请家庭的申请材料进行备案。备案后现场发放安居型商品房申请受理备案回执(以下简称备案回执)。

取得备案回执后,申请家庭将直接纳入到我市安居型商品房轮候名册中。备案回执是申请家庭认购我市安居型商品房的重要凭证,请申请家庭务必妥善保管。

(五)轮候并查看配售通告

申请家庭轮候期间可在市售房中心网站、报纸等公共媒体上查看我市安居型商品房的配售通告,了解安居型商品房最新的配售情况,以便申请家庭根据自身意愿网上提交认购意向。

(六)网上提交认购申请

轮候库中的申请家庭可根据自身意愿,登陆市售房中心网站在线认购我市安居型商品房项目。在配售公告规定的时限内未提请认购,视为放弃该项目的申购。

(七)公示入围、候补入围家庭初步名单

申请家庭可通过市售房中心网站查看本家庭是否入围该批次安居型商品房的初步名单。如对入围结果有异议可联系市售房中心了解具体情况。

(八)申请人按安排时间看房

入围、候补入围申请家庭根据开发建设单位安排的看房时间到安居型商品房项目现场看房。

(九)缴纳诚信保证金并领取房源资料

愿意选购该项目安居型商品房的入围或候补入围家庭在配售通告约定的时限内到规定地点缴纳诚信保证金并领取房源资料。逾期未缴纳诚信保证金的申请家庭,视为放弃申购该项目安居型商品房。

(十)公示入围和候补入围家庭最终名单

根据申请家庭缴纳诚信保证金的情况,整理该安居型商品房项目的入围和候补入围家庭最终名单,并在市售房中心网站予以公示,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和举报。

(十一)领取选房通知书

公示后无异议的入围家庭可到规定地点领取选房通知书。申请家庭拿到选房材料后,应仔细研读选房材料,明确本家庭的选房时间以及相关注意事项。同 时,也可通过发放的选房材料了解该批次安居型商品房的房源、户型、面积、朝向、房价、选房流程、按揭贷款政策等具体情况,以便于选房当天快速、准确的选择 自身最为满意的房源。候补入围家庭选房视入围家庭选房情况依次递补,另行通知。

(十二)选房并签订认购协议

申请人凭《选房通知书》和身份证按通知时间到指定地点依次选房,并签订《认购协议书》。

(十三)签订买卖合同

申请家庭凭《认购协议书》、缴款凭证及身份证按预约时间到指定地点签订买卖合同。


关于安居型商品房轮候申请的补充说明

为简化申请材料,更大程度的方便市民申请轮候安居型商品房,我中心对《关于受理安居型商品房轮候申请建立轮候名册的通告》的部分内容进行更正,补充说明如下:

1、申请人首次缴纳社会保险时间、累计缴纳社会保险时间的证明材料只须提交申请人的深圳市社会保障卡。

2、申请家庭(含单身居民)须提供婚姻证明材料,主要包括结婚证、离婚证、法院调解书或判决书、无婚姻状况证明等。

3、各区住房和建设(住宅)局、新区城建局受理首次轮候申请材料的受理时间为:2013年3月18日-2013年6月14日,节假日除外。

4、光明新区城建局受理申请材料的地址变更为:光明新区光明行政服务大厅27号窗口,咨询电话:23416123、88211320。

特此说明。

深圳市住宅售房管理服务中心

2013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