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安居房轮候申请启动 单身居民也可申请(图)

今日起,符合条件的家庭可申请轮候安居房,轮候3至5年可申请到安居房。记者昨日从市住房建设局获悉,安居型商品房轮候申请受理工作今日正式启动, 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可登录深圳市住宅售房管理服务中心网站提交网上申请,首次轮候申请受理时间截至6月11日,以入户时间或首缴社保时间排序。

申请人不得有任何形式自有房产

安居型商品房将成为今后深圳主要的住房保障方式,为了建立全市统一的安居型商品房轮候名册,深圳已于2012年12月1日正式实施《深圳市安居型商 品房轮候与配售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成为全国率先实施安居房轮候制度的城市。经过紧张筹备,今日起,深圳正式启动安居型商品房轮候申请受理工作。

安居房轮候申请启动 符合条件单身居民可申请

图为龙悦居安居房。 (本报资料图片)

“申请轮候安居型商品房时,申请人以家庭为单位提出安居型商品房轮候申请时,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均须有本市户籍,申请人参加本市社会保险累计缴费5 年以上。申请人属《深圳市人才安居暂行办法》规定的人才的,参加本市社会保险累计缴费3年以上。”市住房建设局的相关负责人介绍,提出轮候申请之日年满 35周岁的单身居民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可以以个人名义提出轮候申请。

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在本市未享受过购房补贴政策,在本市未拥有任何形式自有住房,且在申请受理日之前5年内,未在本市转让过或者因离婚分割过自有住 房。申请人及其配偶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需要注意的是,申请人的配偶、未满18周岁的子女应当列为共同申请人,申请人年满18周岁的子女,不能列为共同 申请人。

首次轮候以入户或缴纳社保时间排序

“安居型商品房将分为首次集中轮候排队、日常轮候递补的轮候规则。首次轮候排序将按照申请人轮候基准时间的先后排序。两名及以上申请人的轮候基准时 间,同为入户时间且相同的,先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者排序靠前;同为社保时间且相同的,先入本市户籍者排序靠前。不同申请人的入户时间及社保时间都相同的, 将通过抽签的方式确定轮候排序。”住建局房改处的相关负责人介绍。

首次轮候截止后,安居型商品房实行日常轮候,申请人轮候顺序依受理回执号的先后确定,依序排在首次轮候末位申请人之后。另外,深圳建立全市统一的安居型商品房轮候册,可以通过统一的信息平台向社会公开,接受各界监督。

首次轮候网上申请截至6月11日

首次轮候受理时间从2013年3月12日至2013年6月11日止,以入户时间或首次缴纳社会保险的时间作为排序依据;2013年6月11日后为日常轮候申请的受理时间,以申请时间作为排序依据,并依序排在首次轮候申请人之后。

申请家庭也可通过现场申请的方式提交已经手工填写好的《申请表》,由各区住房和建设(住宅)局、新区城建局工作人员代为录入深圳市安居型商品房信息管理系统。

为简化申请材料,更大程度地方便市民申请轮候安居型商品房,申请人首次缴纳社会保险时间、累计缴纳社会保险时间的证明材料只需提交申请人的深圳市社会保障卡;申请家庭(含单身居民)须提供婚姻证明材料,主要包括结婚证、离婚证、法院调解书或判决书、无婚姻状况证明等。

市住建局提醒,为保障申报流程的顺畅,建议申请家庭优先采用网上申请的方式提出申请。申请家庭网上提交申请信息后,须通过深圳市安居型商品房信息管理系统预约书面申请材料受理时间,系统将根据申请家庭的意向安排申请家庭的预约受理时间。

申请家庭根据预约的申请材料受理时间,到各区住房和建设(住宅)局、新区城建局提交申请材料。2013年6月14日18时前提交申请材料的申请家庭方能纳入安居型商品房首次轮候。逾期提交申请材料的,则自动纳入日常轮候。

将根据轮候信息“以需定建”

建立安居房轮候册将对深圳住房保障制度创新发展大有裨益。“通过建立安居型商品房轮候名单,能够及时掌握安居型商品房的需求,包括申请人数量和结 构、地域分布、户型需求等,从而切实解决当前大规模建设保障性住房所面临的需求不清、结构不明等现实问题,真正做到‘以需定建’。”“市住建局的相关负责 人表示,全市安居型商品房轮候名单的全面建立,将给广大住房困难群众提供一个可以享受住房保障的合理预期,预计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轮候3至5年就可申请到 安居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