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元旦启动宝安廉租房货币配租,申请人须具备3条件

宝安廉租房货币配租 元旦启动申请

申请人须具备三个条件,可向户籍所在社区工作站递交申请

宝安区廉租住房货币配租工作从2012年开始实行常规受理、集中审核。宝安区住宅局和民政局近日联合在官方网站上公布了申请公告,符合条件的区低保无房家庭,从明年1月1日起可向户籍所在社区工作站递交申请。

公告称,申请人须同时具备三个条件:

一是宝安区民政局核定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低保边缘待遇的家庭;

二是家庭成员均具有深圳市户籍且实际在深圳市居住,家庭成员间具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抚养关系;

三是家庭成员名下不拥有任何形式的房产。

申请家庭要以《深圳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或《深圳市低保边缘人员救助证》的持证人作为申请人。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到户籍所在地的社区工作站领取《深圳市宝安区廉租住房申请登记表》,按照要求填写申请表后,将申请表和相关材料一并提交社区工作站。经社区工作站、街道办社会事务办(科)审核后,由街道办于每季度的最后一个工作日统一报送区民政局。

区民政局和住宅局对申请资料进行集中审核,审核通过的家庭将从受理申请当月计发廉租住房货币配租。具体可通过区住宅局电话:27753157和区民政局电话:29996094咨询,或登录宝安区政府官方网站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