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小心被骗买到“凶宅”怎么办?房子死过人怎么办?
时间:2011-12-09栏目:房产资讯
不小心买到“凶宅”,过户房子可申请解约
市民刘先生:我最近刚买了一间二手房,买的时候没听中介说这套房有什么问题,结果在过户后才听说曾有住户跳楼自杀,不过也没有在意,后来了解到那个死者居然是我那间房的前业主,这不仅仅是晦气的问题。在之前我完全不知情,在这样的情况下,我可以退房吗?
南都帮忙:根据我国《合同法》第425条规定,居间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要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广东信荣律师所主任律师张茂荣解释,“居间人”就是中介公司,如果中介公司原本知晓房子原主人的情况,但不仅没有主动告知刘先生,还故意隐瞒了实情,让刘先生产生了重大误解并导致购买行为,那么根据规定,刘先生有权要求解约。
根据我国《合同法》54条规定,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当事人有权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变更或撤销。也就是说,即使在中介公司也不了解情况的前提下,由于原业主的隐瞒,导致刘先生出现重大误解并产生购房行为,那么,刘先生也可申请法院对合同予以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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