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建一小时法援服务圈,拟设法律援助基金

记者昨天从市司法局获悉,我市构建“一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法律援助案件以每年13%的速度递增,去年达20287件。为让更多困难群众得到法律援助,深圳拟设法律援助基金。

深圳市区两级7个机构和67个基层工作站形成便民利民工作网点布局

零距离服务困难群众

据市司法局负责人介绍,“一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是指在深圳范围内,每个法律援助需求者一小时内可以找到一家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或求助。目前,我市已建立起市、区两级7个法律援助机构和67个基层法律援助工作站,在全市形成了便民、利民的工作网点布局,实现了法律援助“一小时服务圈”目标。

通过实地调研,市法援处在劳动争议聚集地且法律援助需求大的地方,如市劳动争议仲裁院、市信访办建立深圳市法援处市劳动争议仲裁院工作站、深圳市法援处市劳动就业服务大厅工作站、深圳市法援处市信访办信访大厅工作站等直属市法律援助处的服务窗口;设立坪山新区法律援助工作站和光明新区法律援助工作站。这些法律援助工作站的建立,极大方便了群众就近申请法律援助,进一步扩大了法律援助覆盖面,打造成了“一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

据介绍,深圳作为全国流动人口比例最高的城市,各类法律援助案件绝对数量居全国首位,并以每年13%的速度递增,2011年达20287件。2011年,全市法律援助机构接案20287件,群体性案件172起,调解案件2391宗,接待来访、来电法律咨询9.5万人次。

“一站式”法援方便申请人

来深建设者阿康于2011年4月入职宝安某公司,双方一直没有签定劳动合同。2012年1月,阿康离开该公司后,公司还拖欠阿康部分工资。阿康申请劳动仲裁,请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等赔偿费用。深圳法律援助处专门为其在全市范围内征选法律援助律师,他很快获得了法律援助。

市司法局负责人介绍,“一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除确保困难群众在一小时的距离内能寻求到法律援助外,还包括申请人在法律援助部门能得到“一站式”法律援助等服务。

此外,我市对法律援助案件实行“一站式”服务,即从一审阶段(包括劳动仲裁)至执行阶段均由同一指派律师办理。此举有效提高了法律援助的工作效率,大大降低了费用成本,使更多需要帮助的困难群众得到法律帮助。

深圳还为外来工开辟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属于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工伤赔偿的法律援助申请,只要有材料证明为非深圳户籍外来农民工的,无须进行经济困难审查,及时受理;属于10人以上群体性劳动争议纠纷等“应援尽援”。

针对“夹心阶层”群体,实施辅助性法律援助。“夹心阶层”是指那些收入高于经济困难标准但仍然没有能力或者暂时无法支付法律服务费的一类人群。他们的收入水平略高于深圳的经济困难标准,但聘请律师诉讼又存在很大的困难。这些辅助计划受援人在获得赔偿之后,交一定的费用纳入法律援助经费,用于其他困难群众的维权经费的补偿。

深圳拟设法律援助基金

市司法局有关人士表示,我市今年将探索建立深圳市法律援助基金,加大对无经济来源受援人及其他涉诉困难群众的救助。

我市今年还将进一步创新法律援助服务方式,加强便民窗口、站点建设和龙华、大鹏新区的法律援助工作,方便困难群众了解和申请法律援助。推行“从宽”、“快办”机制,开通网上申请案件受理、审查。创设法律援助流动工作站,深入基层社区和厂区现场提供援助申请。设立法律援助诊所,组织法律专业志愿者、学生参与社会实践,服务弱势群体。创设法律援助流动工作站,深入基层社区、厂区和“U”站开展法律咨询服务。在部队驻地设立法律服务工作站和联系点,指派律师为军人和家属提供贴心服务。

深圳法援门槛

全国目前最低

据了解,深圳法律援助的门槛在全国是最低的,受援面也最广,凡是在深工作生活、家庭人均月平均收入低于1000元的群众均可向市区两级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外来工在深圳与本地市民一样,同样拥有申请法律援助的权利。《深圳市法律援助条例》规定只要符合本市规定的经济困难标准,不限案件类型均可申请法律援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