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全面推行电子政务,网上提供1293项服务

11月2日,深圳数字证书一证通用和政务信息资源交换平台(二期)启动仪式在城市数字资源中心举行,标志着深圳全面推进电子公共服务工作。经过多年努力,尤其是自2006年8月深圳成为首个国家电子政务试点城市以来,深圳电子政务建设和整体应用水平有了较大提高,信息化已经成为全市党政机关工作创新的重要支撑,电子公共服务覆盖了税务、社保、工商等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领域。

深圳全面推电子政务 网上提供1293项服务

会议以“深化电子政务应用提高公共服务水平”为主题,紧扣深圳当前电子政务发展形势,全市启动数字证书一证通用,发布电子公共服务指引和启动政务信息资源交换平台(二期),以信息化手段推进行政管理体制和服务方式创新,完善电子政务公共服务体系,深化电子政务应用,建立覆盖全业务、全流程的电子政务体系,推动服务型政府建设,促进政府管理和服务向“深圳质量”迈进。

电子公共服务指引公众更好的使用深圳电子政务服务

为帮助社会公众更好地了解和使用深圳电子政务提供的公共服务,提高政府社会公共服务水平,市科工贸信委组织编制了《深圳市电子公共服务指引》,并将向市、区行政服务大厅、街道和社区工作站等公共服务场所投放。为便于查阅,服务指引按照个人和企业全生命周期对服务事项进行分类,并根据不同对象分为企业篇和市民篇,提供了市民和企业可通过网上办理的各类常用服务的指引,使社会公众能够方便快捷地查询政府部门及部分公共服务机构提供的网上服务内容。

市民篇包括15种46类共计449项服务;企业篇包括28种43类共计794项服务。“市民篇”服务指引将市民成长过程中不同阶段所关心的主题服务,如生育收养、户籍身份、教育成长、劳动就业、婚姻登记、社会保障、税收征管、土地房产等作为目录的一级分类,二级分类则按照具体事项进行细分。“企业篇”服务指引将企业在发展过程中不同阶段所关心的主题服务,如登记注册、变更备案、企业年检、企业商标、证照资格、行业准营、纳税缴费、社会保障、高新技术、知识产权、项目申报、人力资源、质量检查、对外交流、对外贸易等作为目录的一级分类,二级分类则按照具体办理业务进行细分。

据相关负责人介绍,下一步,深圳将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全面建设全市电子公共服务体系,补充修订服务指引,逐步扩大覆盖范围,并开设服务指引网络版,使电子政务更好的满足公众服务需求。

数字证书为党政机关和社会公众开展网上应用提供安全保障

数字证书是指电子公共服务活动中,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能够证实签名人与电子签名制作数据具有可靠关联性的一种电子签名认证证书,通俗地讲,就是个人或单位在互联网上的身份证明。与普通身份证不同的是,数字证书还具有安全、保密、防篡改的特性,可对网上传输的信息进行有效保护和安全的传递,现已开始应用于部分政府部门开展网上申报、年检、备案、审批以及网上政府采购、招投标等需要进行身份认证和责任认定的电子公共服务活动。

深圳电子公共服务数字证书使用工作在全国率先实现了多家认证机构的数字证书跨部门一证通用。数字证书签名的电子文档与纸质材料签名和加盖公章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但数字证书更加便捷,其“一证通用”的模式,避免了重复建设、资源浪费等现象,数字证书的启用,不仅能大大提高市政府部门的服务质量和效率,还为公众网上办事提供了安全、便利的手段,是便民服务的新形式,市民和企业只需“一证在手”,即可通过互联网办理各个政府部门的网上业务。

为保证电子公共服务数字证书服务的安全使用,市政府加强了有关法规、标准、管理的建设,专门颁布了《深圳市电子公共服务数字证书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市科工贸信委印发了《深圳市电子公共服务数字证书使用总体方案》、《深圳市电子公共服务数字证书使用技术规范》、《深圳市电子公共服务数字证书使用服务规范》等一系列文件,规范我市政府各部门电子公共服务数字证书的建设、运行、服务和管理。

在市科工贸信委的推进和各应用单位的大力配合下,深圳已完成多个政府应用系统的改造,数字证书一证通用环境已基本形成。按照“试点先行、总结经验、逐步推广”的原则,在南山区、宝安区、龙岗区、市科工贸信委、市规划国土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地税局、市政府采购中心等9家试点单位顺利开展了数字证书使用“一证通用”试点工作。用户普遍反映将数字证书应用于电子公共服务领域,不仅节约了社会资源,也避免了以往企业办事需多次往返、排队等候的现象,大大降低了企业的负担。多数企业对数字证书应用试点工作带来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给予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

政务信息资源交换平台为深圳电子政务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奠定良好基础

深圳市政务信息资源交换平台是全市电子政务公共服务体系的重要信息基础设施。经过一期工程的试点,目前二期工程已建成并正式投入使用,可覆盖全市所有机关单位,为全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和业务协同提供技术保障,同时为优化整合行政业务流程、推动管理体制改革、提高政府管理服务水平提供有效支撑。

政务信息资源交换平台是根据国家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体系和交换体系标准,依托全市统一的电子政务网络,按照市、区两级架构体系进行建设的,提供了目录管理、共享申请、数据交换和统计监测等功能。其建成投入使用有效解决了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中存在的标准规范不统一、接口众多和业务协同难等问题,可以有效提高机关单位之间数据的一致性和准确性,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同时避免了跨部门数据交换平台的重复建设,节约了政府投资,提高了电子政务的整体应用水平。

目前政务信息资源交换平台已编录了全市机关单位和各区共400多类业务信息,超过1万个信息指标项,成为全市政务信息资源管理和展示的窗口。涉税信息共享、外贸信用体系、行政服务大厅业务协同和人口法人共享库等重要电子政务应用正在依托政务信息资源交换平台有效开展,提高了政府的管理、服务和决策水平。下一步深圳将以应用为主导,持续推进信息资源共享工作,简化企业和市民办事手续,有效支撑阳光政府和服务型政府的建设。

深圳积极推动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工作。2006年出台了《深圳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暂行办法》,是国内首个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并创造性提出了将政务信息资源分为“强制共享”、“条件共享”和“不予共享”三类。以市政府办公厅文件形式印发了三批《深圳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目录》,共包含全市各部门和各区共439类业务信息(共9121条信息指标)。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在一些领域已取得积极成效,如市国税、地税局通过与市场监管部门的信息资源共享,对进行工商注册登记但没有进行税务登记或纳税的企业依法进行查处,有效打击了偷税漏税行为;市监察局的证照比对系统提供了各部门证照信息的在线电子比对功能,提高了行政审批的准确度,有效减少了各类虚假证照行为;市公安局的居住证系统实现了居住证信息与出租屋管理信息和就业登记信息的实时共享,减少了对市民信息的重复采集,提高了办证效率和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