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工地中午和夜间施工应办理噪声作业施工意见书

在中午和夜间,工地不能随便施工,得办理噪声作业施工意见书。市住建局近日下发《关于办理深圳市建设工程噪声作业施工意见书的通知》,全市进行分级审批噪声作业施工手续。

今年以来,深圳新颁布实施《深圳经济特区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根据规定,施工单位在中午或夜间连续作业的,应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施工意见书,然后向环保部门申办噪声许可。

据市住建局介绍,该工作采取分级审批。市管工程由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出具施工意见书,区管工程由各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出具施工意见书。对施工单位提交的连续作业申请,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核施工工艺连续作业的必要性及降噪措施。各建设工程按基坑支护与桩基、地基基础、主体工程三个施工阶段进行申报、审核。

具体申办程序详见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办事指南(http://www.szjs.gov.cn/)。根据规定,在施工单位备齐申请资料后,到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业务办理中心申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在受理之后3个工作日内审核出具噪声作业施工意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