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脑卒中贫困患者可申请救助

日前,记者从市第二人民医院获悉,该院脑卒中门诊获得卫生部脑卒中筛查与防治工程爱心基金资助,为贫困的脑卒中患者提供内科诊治1000元、手术费用3000元的救助,并可根据患者贫困及脑卒中严重程度适当进行增加。

有关负责人表示,接受救助的脑卒中患者应该是当地县级以上民政部门依据国家规定确认的农村五保户、优抚对象或城镇低保户患者。对于符合条件的患者,申报时需带备身份证或户口簿及复印件;《低保证》、《五保户证》及复印件;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报销相关医疗病历及收费凭证,到笋岗西路3002号的深圳市第二人民医院门诊部一楼脑卒中门诊申请,该院将患者相关资料直接递交给卫生部脑卒中筛查与防治工程委员会进行审批。

据介绍,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贫困救助患者,医疗保险部门按规定报销医疗费用后,个人负担的内科诊治费用不足1000元、手术费用不足3000元的,按实际负担金额实施救助;超过的,按救助标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