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医疗纠纷可直接找机构进行损害鉴定

发生医疗纠纷后,是进行“医疗事故鉴定”还是“医疗过错鉴定”?医患双方不用再纠结了,今后可以直接进行医疗损害鉴定。深圳有一家司法鉴定所具备鉴定资格;还有6家外地司法鉴定所面向全省接受鉴定。

深圳医疗纠纷可直接找机构进行损害鉴定

昨天下午,广东南天司法鉴定所,痕迹专家正在通过仪器进行痕迹鉴定。

日前,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向全省各级法院下发了司法委托医疗损害鉴定的入选机构(2012-2013年度)名单,明确不再分医疗事故或者医疗过错两种鉴定,全省20家司法鉴定机构及医学会入选,深圳一家司法鉴定机构入围全省医疗损害鉴定名单。

昨日,省司法鉴定协会的专家向记者表示,很多医疗纠纷达不到医疗事故的认定标准,但医疗行为确实存在不足或缺陷,而且这种不足或缺陷与患者的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这一规定能够避免医患双方走弯路,又能缩短医疗纠纷的处理程序和时间。”专家指出。

深圳市民申请鉴定有7家机构可选

记者详细查阅了这份省高院的名单,发现深圳有一家广东南天司法鉴定所名列其中,可以进行首次鉴定和重新鉴定。

但记者发现,根据名单,有7家医疗损害鉴定机构鉴定地域范围实际是面向全省的,除了南天司法鉴定所外,还有广东省医学会医鉴办、湛江市医学会医鉴办、南方医科大学司法鉴定中心、中山医科大学法医鉴定中心、佛山市医学会司法鉴定中心、汕头大学司法鉴定中心6家。

也就是说,深圳市民或者深圳医疗机构要申请医疗纠纷的鉴定,可以选择的机构有7家。

南天司法鉴定所所长徐代化告诉记者,该所处理的医学损害鉴定不少是来自外地的,仅从今年8月1日至11月14日,该所接受法院委托进行医学损害鉴定的33例案件中,就有13例来自全省各地,20例为深圳本地。

司法委托医学损害鉴定医患双方更加信服

对于省高院圈定20家机构入选司法委托医疗损害鉴定,有人认为,这是专业性和权威性的体现,也有业内人士认为,是“小圈子”行为。

记者采访省司法鉴定协会有关专家,他透露了这一规定出台的始末。“侵权责任法实施后,最高法院作出了司法解释,此后发生的医疗纠纷均适用于以医疗损害过错后果和程度来进行审理。”专家表示,这就给原来单独承担医疗纠纷鉴定的医学会带来了挑战。由于医学会与医疗卫生行政部门关系千丝万缕,那么肯定会存在“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的质疑。

2010年,省高院对此启动了一项调研,反复征求了省医学会、省卫生厅和司法机关的意见,确定实施“双轨制”,既可以委托司法鉴定机构进行医学损害鉴定,也可以由医学会组织专家进行相关鉴定。

2012年,省高院认为不是所有鉴定机构都可以进行医疗损害鉴定,所以就启动了报名工作。“省高院要求入选机构首次鉴定机构的专家库必须涵盖20个以上学科,每个学科具备8名以上专家。重新鉴定机构的专家库必须涵盖25个以上学科,每个学科具备20名以上专家。”专家表示,经过筛选便有了现在的20家机构名单。

由过去集体负责制到现在专家必须签名出庭

据徐代化透露,目前该鉴定所大部分的医疗损害鉴定案件是由法院委托,占80%;其余的多为当事人和医院共同委托。

在深圳的法院,医疗纠纷鉴定是否只能选择省高院20家名单里的机构呢?昨日,记者向福田区人民法院提出咨询。有关负责人表示,除了南天司法鉴定所外,目前还会委托深圳市医学会进行医疗损害鉴定。同时,也会尊重当事人双方的意愿,可以选择有资质的外地医疗鉴定机构或医学会进行鉴定。

省司法鉴定协会专家表示,新规定的亮点还包括专家必须在鉴定书上签名,必须出庭。“过去实行的是集体负责制,委托方只能看到医学会或鉴定机构的公章,但现在你可以知道是哪位专家给你做的鉴定,增加了专家们的责任感和压力感,也更公正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