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河道违建最高罚款20万元

从今天起,新修订的《深圳经济特区河道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实施,对于河道违建将最高可以罚款20万元。为了让市民更了解新条例,今天上午市水务局河道和堤防管理处负责人将和网友进行在线交流。

《条例》明确,未经批准不得覆盖填堵河道,同时,水务主管部门应当将河道整治计划、经费和堤围防护费收支、效果等内容纳入水务白皮书,每年向社会公布。

此外,《条例》还规定,开发利用项目或者涉河建设项目造成河道淤积的,由水务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清淤疏浚河道,并处以十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逾期不清淤疏浚的,由水务主管部门组织清淤疏浚,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

据悉,为了让市民更多了解《条例》,今天上午10:00-11:00,市水务局河道和堤防管理处负责人将和网友在深圳市水务局官方网站上进行在线交流,市民可以提前提问(http://www.szwrb.gov.cn/cn/hd/tw.asp?bb=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