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公积金提取业务28日起可办理 详解办理指南(5)

偿还本市范围内具有所有权住房的贷款本息提取业务办理指南(试行)

办理事项说明 按照《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暂行办法》缴存过住房公积金的职工或其家庭成员(配偶及其未成年子女)偿还本市范围内具有所有权住房贷款的,可申请提取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金额。
办理地点 住房公积金业务银行网点
办理方式 网上预约,柜台办结。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理时限 业务当场办结,资金到账以入账时间为准。
政策法规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暂行办法》 《深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暂行规定》
申请材料 1.《深圳市住房公积金住房消费提取申请表》一份; 2.职工身份证原件; 3.职工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原件; 4.住房贷款合同和抵押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偿还配偶住房贷款的,须提供配偶身份证和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用于偿还未成年子女住房贷款的,须提交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不能提供户口簿的或者户口簿不能体现家庭关系的,可提供其他家庭成员关系证明,须前往管理部办理); 6.贷款银行出具的还款明细,并加盖贷款银行印章; 7.委托配偶办理的,须提供配偶的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委托其他人办理的,须提交受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并同时提交经公证机关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备注 1.办理提取业务前须先修改住房公积金账户初始密码,职工可登录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上办事大厅直接修改; 2.首次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需到联名卡发卡银行的任一住房公积金业务银行网点办理。再次办理的,中国建设银行深圳市分行、招商银行深圳分行、中国银行深圳市分行的任一住房公积金业务银行网点均可办理; 3.职工每年度可以申请提取一次,提取申请应当自每次还贷行为发生之日起两年内提出; 4.住房公积金可提取额度以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按照《深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暂行规定》等规定审核的额度为准; 5.已婚职工选择此提取情形且还贷信息属于配偶的,职工本人及配偶均须签字确认。
相关表格 《深圳市住房公积金住房消费提取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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