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购房等5项公积金提取所需要的材料

记者昨天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公积金中心)获悉,明天起,租房提取、购房提取、还贷提取等5项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将上线试运行。租房提取要不要带租房合同?购房提取要带什么申请材料?昨日,公积金中心对外发布租房提取、购房提取、还贷提取等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的办理指南,并对职工办理时需要注意的事项进行说明。

明起可办理公积金提取业务

包括租房提取、购房提取等5项,须先登录公积金中心网站进行预约

明天起可办理的公积金提取业务,总共有租房提取、购房提取等5项。图为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资料照片)

公积金中心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租房提取不需要提供租赁合同,实行诚信申报,只要职工及其家庭成员在深圳市范围内无具有所有权的住房就可申请。职工每年度可以申请提取两次,当年度未提取的,可以在以后年度累计提取。

租房、购房等5项公积金提取所需要的材料

购房提取要注意时限,购房发票、契税税票、专用收据等票据开具时间,与职工申请提取时间应相隔两年以内。

建造、翻建、大修本市住房的申请则有所不同。建造提取的,要提供市规划国土部门出具的用地批复、报建批复或者其他批准证明文件等材料;翻建提取的,要提供市规划国土部门出具的翻建批复,或者其他批准证明文件等材料;大修提取的,要求提供市建设部门或具备鉴定资格的鉴定机构出具的房屋安全鉴定证明原件等材料。

申请其他住房消费(包括支付住房物业服务费、日常收取的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住房装修费、旧住宅区加装电梯费等住房消费情形)的,职工应当按照《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暂行办法》缴存住房公积金累计满12个月。据悉,职工每年度可以申请提取一次,当年度未提取的剩余额度,可以在以后年度累计提取。

“请缴存职工特别注意的是,办理提取业务时,要首先登录公积金中心网站进行网上预约。”该负责人表示,职工或其家庭成员在本市范围内建造、翻建、大修住房,拆迁补偿增大住房面积,或购买异地具有所有权住房的,应预约到公积金中心管理部办理业务,其他提取业务可预约到各公积金业务银行网点办理。与此同时,职工办理提取业务前,须登录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上办事大厅,修改住房公积金账户初始密码。

记者了解到,首次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职工需到联名卡发卡银行的任一住房公积金业务银行网点办理。再次办理的,中国建设银行深圳市分行、招商银行深圳分行、中国银行深圳市分行的任一住房公积金业务银行网点均可办理。据悉,目前每个公积金业务银行网点每天可网上预约90人,部分设有2个公积金专柜的网点可网上预约150人。未来公积金中心将根据实际情况,不断优化有关服务措施,并适时调整各业务银行网点可预约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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