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200家公积金提取网点 可就近提取

深圳全市200家网点可提取公积金

购买第一套住房可提取多少公积金?名下有多套住房可按几套房提取?公积金业务在哪里办理?……住房公积金一直是民众关注的热点,《深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公布后,更引起广大市民热切关注,市民纷纷通过各种渠道提出问题,寻求答案。昨天,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针对市民关心的热点问题作出回应,解答疑问。

职工退休后可提取公积金

究竟在什么情形下可提取公积金呢?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应说,根据《暂行规定》,公积金提取情形包括住房消费情形和其他情形,具体包括:一是住房消费情形,包括买房、付房租、还月供、建房(以及翻建和大修住房)、其他住房消费(如付物业费、装修费等)。二是其他情形,包括退休、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男性年龄满50周岁或者女性年龄满45周岁失业且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均满2年、在国外或者港、澳、台地区定居、户籍迁出本市、户籍不在本市并已申请基本养老保险或者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手续、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职工本人或者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

需要说明的是,职工的配偶或者未成年子女发生住房消费的,职工也可以申请提取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

职工可就近选择网点办理提取业务

据介绍,目前,全市有近200家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可以办理提取业务,请登录公积金中心网站查询网点具体地址及网点具体可办理的业务,职工可以就近选择网点办理提取业务,提交相关材料的原件、复印件办理。

需要说明的是,“其他住房消费”只要在网点签订网上业务办理协议后,就可以在公积金中心网站的网上办事大厅办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