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起深圳可提取住房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提取规定

经历了长达5个月的修改,深圳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正式亮相。昨日,《深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提取规定》)正式公布,将于9月1日起实施。该规定降低了提取门槛,将留存额由3个月降为1个月,租房提取取消1000元的额度限制,而在深圳交了住房公积金的非深户农民工回农村老家盖房也可提取。

再也没有比自己口袋掏出的钱更让人关注了。深圳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草案自3月征求意见以来,不少市民和网友认为,提取政策草案限制太多:为什么在去年12月20日之前买房不能提取公积金?为什么需保留3个月的当前月应缴存额?三套房家庭公积金是否被“长期充公”?物管和房租提取额度太低?南都记者此前曾专门梳理网上网下多条意见和建议,反馈至主管机构。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介绍,该中心共收到3000多条意见和建议,针对这些意见和建议,该中心以充分尊重民意、便民利民为原则,多次邀请市法制办等住房公积金管委会成员单位和专家学者参与讨论,修改完善了《提取规定》。

《提取规定》优化调整的内容包括:市民租房、购房、还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条件不仅降低,时间限制也大尺度放宽;原社保住房公积金存量资金的提取也将采取“老钱老办法”,住房公积金还可用来交装修费、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等费用……

同时,尤其值得指出的是,针对深圳非户籍人口占据多数的移民城市特点,《提取规定》对于农业户口的非深户职工,增加了其在户籍所在地的宅基地建造住房的提取情形。该项规定将在下一阶段拟订具体操作规则。也就是说,农民工在深圳交了住房公积金,回农村老家盖房也可提取。

昨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指出,《提取规定》的有效期为两年,提取业务将于9月1日起分步实施。其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收集缴存职工的有关建议和意见,并将情况上报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不断完善住房公积金的各项政策和完善各项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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