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低保家庭免收水费标准调整

市发改委和水务局日前发出关于实行自来水价格优惠政策的补充通知,对优惠政策进行微调:

对享受我市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和持有深圳市民政局核发的《深圳市优 抚对象优待证》的优抚人员家庭,每户每月免收水费水量统一调整为12立方米。

同时规定:符合上述优惠条件的家庭,每个家庭户只能申请一处用水地址享受自来 水价格优惠政策。

这一规定从6月1日(6月用水量)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