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湖残疾人特殊困难救济补助申请指南

一、残疾人临时性特殊困难补助

(1)申请条件

1、子女就读中、小学校或特殊教育学校,无法缴交学杂费的;

2、安装假肢、矫形器,实施肢残手术等,无法支付费用的;

3、住房临时困难的;

4、突发重病住院或罕见病症住院治疗,重度精神残疾人长期住院治疗等,家庭经济困难的;

5、发生火灾、水灾、交通事故、房屋倒塌等重大意外事故,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

(2)申请材料

户口本、身份证、残疾人证原件及复印件,如遇突发重病住院治疗,实施手术者还需要提供医院开具的相关证明及本人的书面申请。

(3)申请流程

先到所在的社区工作站申请,再送街道残联审核,最后交罗湖区残疾人联合会审批

二、重度残疾人补助

(1)申请条件

一级肢体残疾、一级听力残疾、一级语言残疾、一级精神残疾、一级智力残疾和一、二级视力残疾的残疾人

(2)申请材料

户口本、身份证、残疾人证、深圳市残疾人等级鉴定报告的原件及复印件

三、低保特困户残疾人补助

(1)申请条件

1、罗湖辖区残疾人

2、已享受政府最低生活保障

(2)申请材料

户口本、身份证、残疾人证、由民政局出具的最低生活保障金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四、残疾人大学生困难补助

(1)申请条件

1、凡考取了国家承认学历的高等院校包括广播电视大学、远程网络高等教育、成人自学高等教育

2、持有残疾人证的本市户籍残疾大学生

(2)申请材料

1、户口本

2、身份证

3、残疾人证

4、一年级残疾人大学生申请时,需提供学校入取通知书、学生证等可证明在校就读的相关资料

5、二年级及以上残疾人大学生申请时,除需提供上述资料外,还需附上本人上一学年考试成绩单、学分证明等资料

6、对于修读学分制的残疾大学生申请时,需提供完成学分的合格证明书,申请人凭上述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按就读大学的学制年限(一般大专3年、本科4年、研究生3年)每学年申请一次。每年10月前提出申请。

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    下午2:00—6:00

受理地点:社区工作站、桂园路3号418室

联系方式:250294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