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深圳幼儿园秋季招生5月4日开始

记者昨日获悉,5月4日~6月28日为秋季学期幼儿园招生时段,公办幼儿园应在6月8日前结束招生。

幼儿园应按《幼儿园工作规程》规定的班额标准招生,核定班级人数为小班25人,中班30人,大班35人。小班招生对象为2010年8月31日前出生 的儿童,中班和大班的插班生年龄依次前移一年。幼儿园应以本居住区或所在社区适龄儿童为主要招生对象,优先招收本居住区适龄儿童。学位紧张的幼儿园,可参 照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的相关政策,或采取抽签方式录取。此外,幼儿园不得招亲子班,严格执行免试就近入园政策,不得进行任何测试。

报名时,儿童家长(或监护人)除了需向幼儿园提交儿童本人身份证(或居住证、返乡证、通行证和护照等)、儿童出生证、独生子女证(或相关证明)、预 防接种证明等资料外,还需提供父母的计划生育服务证、父母(或监护人)的深圳市社保卡(或工商营业执照)、所在家庭户口簿、所在家庭住所证明(房产证、房 屋租赁合同或其他居住情况证明),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对符合条件并录取的儿童,幼儿园应当在报名截止后10个工作日内通知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