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拟扩大住房公积金范围 物管费或纳入

近来社会各界对住房公积金的关注依然是热度不减。市住房和建设局副局长洪海灵及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相关负责人昨日做客“民心桥”,就大家广泛关注的个别企业员工工资低是否可以不用缴存,以及是否可以扩大住房公积金提取范围等问题进行释疑。

缴存登记本月20日启动

洪海灵副局长介绍,深圳即将推出的公积金制度吸取了全国的经验,既增加了银行的服务功能,又强调政府的管理职责,并且成立了独立运营的公积金管理中心,强化公积金监管,管好市民的“钱袋子”,而更重要的是,扩大了公积金的使用范围。

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专户银行共有三家,分别为建行深圳市分行、招行深圳分行、中行深圳市分行,这三家银行共有45个营业网点可以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从本月20日起,各单位可以到这些网点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办事大厅办理缴存登记业务。

在职职工必须缴存住房公积金

“我在企业上班,但收入较低,是否可以不用缴存住房公积金?”黄小姐的疑问也是很多企业员工普遍关心的问题。

“缴存住房公积金是国家法规规定的必须履行的义务,员工必须缴存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袁以立回答。

据介绍,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户籍和非户籍在职职工缴存。在职职工是指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或者被有关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并由单位支付工资的在岗从业人员。

符合在职职工标准的,都应当缴存住房公积金。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进入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并属于职工个人所有。

明年上半年可提取公积金

谈及市民提取住房公积金以及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开展的时间,洪海灵表示,明年上半年,市民将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的开展要等到下半年。住房公积金的归集扩面、提取、贷款业务实施政策的制定都将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明年上半年的工作任务。明年1-6月份,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推进住房公积金归集的扩面工作;开发住房公积金信息系统二期工程,确保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业务按期上线;拟订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具体实施政策,报公积金管委会审定后发布实施;指导、监督住房公积金归集银行开展住房公积金业务,确保住房公积金公共服务规范化、标准化。

物业管理费或纳入住房公积金列支项目

自2011年12月20日起,原在市社保局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单位可在建行、招行、中行三家银行中自愿选择缴存银行,到缴存银行开办住房公积金业务的网点办理单位缴存登记及专办员注册登记业务。

预约并参加专办员培训后,为没有在市社保局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办理个人账户设立及缴存等业务。

对于在市社保局缴存过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市社保局向公积金中心移交时系统会为其自动生成个人公积金账号,因此不需再做个人账户设立业务。专办员可在2011年1月1日后,直接为在市社保局缴存过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办理个人账户转移及缴存等业务。

此外,公积金管理中心正在研究扩大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范围,并在探讨将物业管理费纳入公积金的列支项目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