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爸爸可享3年每年5天育婴假,拟设“男性关爱日”(2)

【焦点 3】用人单位应制定

预防、制止性骚扰的规则

《条例(草案)》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对员工进行反性骚扰的教育,并制定预防、制止性骚扰的规则。在收到性骚扰的投诉举报时,应当及时采取措施予以处理。

《条例(草案)》给性骚扰的定义是:指违背他人意愿,利用职务、雇佣或者其他便利条件,明示或者暗示使用具有性内容的言词,或者实施具有性内容的行为,作为录用、晋升、报酬、奖励等利益的交换条件,或者造成敌意性、胁迫性的工作环境,干扰他人工作,侵犯他人人格尊严的行为。

【焦点 4】第一次给

“性别歧视”定义

反对性别歧视是促进性别平等的法理基础。但我国至今没有法律、法规对性别歧视进行定义。刘曙光说,性别歧视是社会排斥现象的一种,是人的一种有意识的行为。参考联合国《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中对妇女歧视的定义,《条例(草案)》将性别歧视定义为——基于性别以及与性别相关联的婚姻、生育、性取向等对特定群体或者个人实施排斥性措施或者发表贬低、排斥性言论的行为。

《条例(草案)》规定,基于生理原因或者因为怀孕、分娩和哺育,为了保护女性而采取的特别措施不构成性别歧视。

《条例(草案)》还设计了公共政策性别影响分析制度。不过,鉴于这还是一项全新的工作,涵盖面收得较窄,规定只是对一定范围内,包括涉及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卫生保健、文化教育、规划建设、民政福利、组织人事、婚姻家庭等方面的法规草案、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要进行性别影响分析研究。

【焦点 5】招聘广告不得

设置性别要求

《条例(草案)》规定,除国家职业规范明确规定有性别要求外,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用人单位,在招聘广告及录用过程中不得设置性别要求,不得以性别、婚姻、生育为理由拒绝招录某一性别或者提高某一性别的招录标准。违反规定的,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以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不过,《条例(草案)》又做了例外规定,即:为了促进性别比例平衡,可以在招聘、晋升、教育、培训等方面对某一性别采取优先、优惠措施。

刘曙光说,这一内容主要是针对目前存在的职业隔离现象而规定的。在诸如护士、幼师、警察等行业都存在职业隔离现象,不利于两性的平衡发展。本条规定在不违反性别平等基本原则的前提下,为了促进性别平等发展,就业政策可以在局部向某一性别倾斜。美国、德国及北欧国家都使用过类似的措施解决职业隔离和性别歧视问题。2010年江苏省为了解决幼儿园老师男女性别比例失衡问题(男女比例1∶99),率先招收300名五年制学前教育专业免费师范男生。这些男生在校学习期间免学费、住宿费,享受生活补助费,并要承诺毕业后从事幼教不少于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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