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停缴医保4个月 要自付二十万?

市民汤先生缴纳社会保险多年,失业后停缴4个月,但就在停止缴费期间,他突发脑溢血入院。近日,其家人向本报热线反映此事,质疑医保年限清零政策并建议主管部门完善提示机制。昨日下午,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对医保断缴问题作出回应。

停保4月突患重病

据参保人家属介绍,参保人汤先生是南湾街道南龙社区的居民,1997年落户深圳并进入深圳某出租车公司工作,一直由公司代为扣缴社保,期间多次失 业。去年初,汤先生夫妇又失业在家,两人忙于其他问题,忘记了缴纳社保,导致汤先生的社保从2011年2月份开始,停缴了4个月。

2011年5月29日,汤先生突发脑溢血入院,至今仍在南澳人民医院进行康复治疗。治疗费用目前已经超过40多万元。其中,20多万是向亲友抵押挪借的,还有一部分是变卖家产凑来的钱,目前家中已负债累累。

因发病前汤先生的医保断交超过3个月,按照政策规定,他在此前缴纳社保的年限已经清零,无法享受医疗保险待遇。事发后,汤先生家属意识到这一问题的 严重性,于2011年6月帮其重新参保,2011年7月开始,汤先生重新享受到医疗保险待遇,但也只能以重新投保的年限来计算,最高支付额度较低。

汤先生家属表示,社保局在其社保停缴后没有任何通知,直接将参保者累计年限清零,他们觉得难以接受。

失业者缴医保有补贴

昨日下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就汤先生案例做出说明。汤先生去年8月24万多元的住院费中,医保基金支付了5万多元医疗费,自 费了近20万元医疗费。对此,市社保局新闻发言人黄险峰介绍,每医疗保险年度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的最高支付限额按参保人连续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年限确 定。医保参保人因工作变动,在1个医疗保险年度内累计中断参保不超过3个月的,重新缴费后其中断前后的“连续缴费年限”可合并计算。在医疗保险年度内累计 中断参保超过3个月的,重新计算参保年限,将影响医保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黄险峰说:“年度医保最高支付额度待遇与连续参保时间挂钩,是实现医疗保险权利和义务对等原则,放任有能力缴费人群逃避按时连续参保,实际是损害按 时连续缴费的参保人的利益。假如我市没有建立享受待遇与连续参保时间挂钩的机制,参保人在发病后参保仍可以与其他完全履行义务的参保人享受同样待遇,实际 上是鼓励致更多人投机取巧,导致少缴费的‘占便宜’,多缴费的‘吃亏’。”

“汤先生去年的窘况其实是可以避免的。”黄险峰说,按我市医疗保险的相关规定,我市对个人缴费人员,政府给予缴费补贴,帮助其参保。对于失去缴费能 力的人,政府有相应的配套政策:一是失业期间的员工,由失业基金为参加过失业保险的人员缴纳医保费;二是领取低保的人员民政部门负担其缴费;三是重度残疾 人、低保户人群由残疾人就业保障金负担其缴费,从而在制度层面上是可以保障有缴费愿望的人员连续参保时间不中断。

社保部门曾发短信提醒

市社保局有关工作人员向记者展示了电脑系统中曾经发送手机短信提醒汤先生医保缴费的记录。黄险峰说:“我局曾于2011年1月28日14时向其登记 的手机号发送提醒缴费通知,但是他并没有及时来缴费。”据了解,汤先生在职期间未发生过医保断缴,2006年8月失业后以灵活就业人员的身份自己缴纳的医 保等社保费,3次医保断缴均发生其失业期间。黄险峰说:“汤先生每次断缴重新参保时,都补缴了养老保险,其本人清楚知道医保断缴了,并且医保是不能补缴 的。”

相关负责人表示,因特殊原因,目前只有移动用户才能接收到该方面的短信。而且只针对深圳户籍人员,外地户籍劳务人员不能接收到相关短信提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