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民办幼儿园降学费,保教费降幅最大达180元每月(3)

学费每年最高“缩水”2000元

“在物价节节攀升,很多东西都在涨价的情况下,没想到孩子的学费竟然降了。”新安街道海滨城幼儿园家长邹女士表示,今年9月,她为孩子交学费时发现保教费每月降了近200元,这一突如其来的喜讯令她高兴不已。当然,最高兴的还是,孩子所在的民办幼儿园与区教育局签订承办协议,“感觉有了教育部门的支持,‘安全感’增加了不少”。

该园园长于余告诉记者,海滨城幼儿园此前与宝安区公共物业管理局签订租赁协议,每月交付2万多的租金。今年6月,恰逢与区公共物业管理局的租赁合同即将到期,该园得知这一消息后,第一时间递交了与区教育局签订承办协议的申请。经多次协商,该园承诺将免去的租金用于降低学费和提高教师工资,孩子的保教费由原来的每月900元降至720元,而教师的工资也有所上浮,教师、行政人员的工资水平均从2255元/月提高至2355元/月,保育员、其他人员的工资水平从平均1655元/月提高100元至1755元/月,经核算,该园用于降低学费和提高教师工资的经费已经超过了原租金。

其他幼儿园的教师工资也有小幅上涨。其中涨幅最高的是龙华街道优品小精英幼儿园,教师、行政人员的工资福利等有望每月提高600元。

58所小区配套园将逐步转换

宝安区教育局学前办杨主任告诉记者,宝安区政府产权配套学前教育设施,是指宝安区居住区配套建设并无偿移交政府的幼儿园或托儿所。目前,这11所签订承办协议的幼儿园,有4所是已有政府产权的配套幼儿园,按照新的标准转签新协议,7所是新建的政府产权配套园,通过投标取得承办权。4所政府产权配套园,最低的保教费收费为500元/生/月,最高的为850元/生/月。7所新建幼儿园,保教费平均收费为648元/生/月,大大低于之前该区政府产权配套园平均825元的收费标准。

据统计,全区已正式设立的政府产权配套的民办幼儿园有58所。此前,这些幼儿园的承办者须按照租赁合同的约定,向区公共物业管理局缴纳租金。根据新的规定,今年,承办者可选择与区公共物业管理局解除租赁合同,并履行完原租赁合同的义务后,与区教育局签订承办协议书,以后办学即可免除租金,逾期未与区教育局签订承办协议的,则视为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仍须向区公共物业管理局缴纳租金,合同到期后,收回物业重新招标。

“政府产权配套学前教育设施是社会公共教育资源,应以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举办者(用于公办幼儿园或政府确定其他用途的除外)”,“投标人中标之后即可免费使用政府产权配套学前教育设施。”杨主任说,文件规定,逾期未与区教育局签订承办协议的其他已有政府产权配套园,合同期满后不再续约,按新的承办规定进行招标。

该区的这一举措,令很多生存在高压下的民办幼儿园看到了希望。协议要求,新建配套园均需按照市一级督导评估的配置标准进行首期投资,并在3年内通过区一级督导评估,承办期内通过市一级以上督导评估。已与区教育局签订承办协议的现有政府产权配套园均在承办协议的条款中增加承诺,继续投入,改善办学条件。“希望在政府的指导支持下,民办幼儿园能在人力培训、财力等方面得到更大的支持。”于余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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