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失业保险全指南:缴费比例 申请条件 流程
一、深圳失业保险费缴费比例
失业保险费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1%×本单位员工人数×40%,由用人单位承担。
2013年变更:从2013年1月1日起开始施行,用人单位应为所有职工(兼职人员除外)参加失业保险。失业保险费按月缴纳,每名职工每月失业保险的缴费标准为:本市月最低工资标准X3%,其中,用人单位缴纳2%,职工个人缴纳1%
二、什么是失业保险,他有哪些特点?
失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的,由社会集中建立基金,对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提供物质帮助的制度。它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之一。社会保障体系包括社会保险、社会救济、社会福利、社会优抚安置和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等方面,其中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五个项目。失业保险具有如下几个主 要特点:一是普遍性。它主要是为了保障有工资收入的劳动者失业后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其覆盖范围包括劳动力队伍中的大部分成员。因此,在确定适用范围时,参保单位应不分部门和行业,不分所有制性质,其职工应不分用工形式,不分家居城镇、农村,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后,只要本人符合条件,都有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分析我国失业保险适用范围的变化情况,呈逐步扩大的趋势,从国营企业的四种人到国有企业的七类九种人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职工,再到《失业保险条例》规定的城镇所有企业事业单位及其职工,充分体现了普遍性原则。二是强制性。它是通过国家制定法律、法规来强制实施的。按照规定,在失业保险制度覆盖范围内的单位及其职工必须参加失业保险并履行缴费义务。根据有关规定,不履行缴费义务的单位和个人都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三是互济性。失业保险基金主要来源于社会筹集,由单位、个人和国家三方共同负担,缴费比例、缴费方式相对稳定,筹集的失业保险费,不分来源渠道,不分缴费单位的性质,全部并入失业保险基金,在统筹地区内统一调度使用以发挥互济功能。
三、什么是失业救济金?
失业救济金是参加了失业保险的深户籍失业员工按月领取的失业保险金。
四、失业救济金标准
(一)失业救济金的月发放标准为上年度市政府公布的最低月工资的80%。
(二)失业员工必须在本市由单位连续缴交保险一年以上。发放期限按失业员工失业前单位缴交保险每满6个月计发1个月,最高不超过24个月。
五、什么是失业救济金期间?
失业救济金期间是失业员工领取失业救济金的月数。
六、什么是生活困难补助金?失业员工如何申请生活困难补助金?
生活困难补助金是为在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家庭困难无法维持基本生活的失业员工发放的一次性补助。失业员工由本人提供与申请理由相应的证明材料复印件(验原件),可以申请生活困难补助金,生活困难补助金按不超过本人领取失业救济金总额的40%计发。
七、失业期间生活仍非常困难的,还可享受其它待遇吗?
失业员工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若生活仍有困难,可以向失业保险机构申请生活困难补助金。
八、申领失业保险金条件
2012年失业员工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才可以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1、具有深圳市户籍。
2、在法定劳动年龄之内具有劳动能力;
3、在特区连续工作一年以上;
4、失业后按照规定进行登记并有求职意向。
5、原工作单位缴纳了失业保险费。
2013年新增/变更条件
1、异地务工人员也可领取;(非深户籍员工)
2、深圳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
3、非“自愿失业”、并办理了失业登记的职工。
符合以上新增条件的,可以按月领取失业保险金。
失业保险金标准为本市月最低工资标准的80%,按照我市目前的最低工资标准1500元/月计算,为1200元。缴费年限1至4年的,每满1年,领取期限增加1个月;缴费年限4年以上的,超过4年的部分,每满半年,领取期限增加1个月。每次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4个月。比如一名失业职工缴费满4年,按照目前的最低工资标准1500元/月计算,共可领取4800元(1500元×80%×4)失业保险金;如果一名失业职工缴费满5年,共可领取7200元(1500元×80%×6)失业保险金。
九、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
(一)缴费年限一至四年的,每满一年,领取期限增加一个月;
(二)缴费年限四年以上的,超过四年的部分,每满半年,领取期限增加一个月。每次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备注:最近深圳失业保险条例在修订中,如有变更,我们将会在本文更新,敬请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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