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人均持有借记卡9.5张 注意办卡用卡细节

在昨日深圳银监局主办的“2010年深圳银行业公众教育服务日”活动启动仪式上,深圳银监局局长熊良俊透露,目前深圳人均持有借记卡达9.5张,人均信用卡1.23张。银行人士提醒,市民在办卡和用卡时要注意保护自身权益。

昨日,“2010年深圳银行业公众教育服务日”启动仪式在主会场深圳大剧院广场举行,中信城市广场、南山书城广场、龙岗龙城广场、宝安福永广场等四个分会场也同步开展金融知识的宣传推广活动。

因与信用记录攸关,银行人士提醒办卡用卡需注意细节

深圳银监局局长熊良俊称,随着深圳银行业快速发展和不断创新,银行业对经济生活的渗透力日益加强。目前深圳人均借记卡9.5张,人均信用卡1.23张。按常住人口计算,截至9月末,深圳银行发行的各类理财产品余额727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73%。

“不过,目前公众金融知识基础仍相对薄弱,银行业机构应主动承担消费者教育的责任,向公众普及相关金融知识,不断提高公众识别和防范金融风险的能力。”他说。

在活动现场,银行人士提醒市民办卡用卡需注意细节。

首先,应该保管好个人资料信息,不要将身份证随意转借他人使用,如在办理银行业务须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时,建议在复印件上注明使用用途,如“仅供办理银行信用卡专用”,以防止复印件被挪作他用。如果个人信息资料被人盗用而出现违约责任,不仅会给个人带来经济损失,而且这些违约责任也会形成不良信用记录。

其次,市民不要参与“黑中介”的信用卡套现行为,个人资料若被“黑中介”拿到,很可能会被用于申请信用卡或贷款,或出售给他人从事非法活动,这笔“账”也要记到个人头上。个人如果通过“黑中介”合谋骗领信用卡或恶意透支,金额超过5000元会被定罪。

另外,平常不要将写有个人信息的对账单、收据、交易凭条随意丢弃,应完全撕碎后再丢弃,以防不法分子从中获取卡号、金额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