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限购令下提供社保证明可获购房资格(2)

据市地税局测算,个税起征点提高1500元后,深圳工薪收入者纳税面将由目前的约47%下降到约19%,即大约170万人不再缴纳个税。自9月起,这些市民将不再拥有个税缴纳证明了。如果最近12个月又未缴纳社保或缴纳不连续,在现有政策条件下就意味着他们失去了马上购房的资格。当然,他们可等到交齐连续12个月的社保之后再考虑购买1套房。

“不纳税,别买房”,让小耿忧心忡忡。昨天,记者咨询市规划国土委有关人士,得到的答复是,现在还未碰到这样的新问题,也尚未考虑从政策上如何予以应对。“目前,非本市户籍家庭在深圳买房,主要是通过提供社保证明来获得资格的,因此,提供不了税单,对这些人士购房影响不是很大。”

市房地产权登记中心一位工作人员表示,非户籍人士在深圳购房1套,凭纳税证明、社保证明之一即可。目前到该中心办理房产过户的非户籍人士很大一部分提供的是社保证明。9月份之后,有能力买房的非户籍低收入人士虽然没有税单,走不了以纳税证明获取买房资格的路子,但可通过连续缴纳社保的方式来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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