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招调工指标期限调整至90天,第11批招调工下达

记者昨日从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我市第11批招调工下达审批类计划指标1151个。此外,对于招调工预审通过的人员,指标期限由40天调整为90天。农业户籍毕业生入户前需先办“农转非”手续。

深圳招调工指标期限由40天调至90天

深圳市第11批招调工下达1151个计划指标

今年9月5日至28日期间,对于按照核准条件申报的信息,系统已自动下达计划指标1505个;对于按照审批条件申报的信息,根据我市2011年度户籍人口机械增长计划分项指标使用情况及当前的申报状况,根据今年我市《深圳市企业招调员工实施办法》规定条件的基础上,本批次择优下达审批类计划指标1151个。未纳入本次计划指标下达范围的审批类申报信息自动纳入下一批次预审范围。已下达计划指标的拟招调人员所在申报单位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市人保局行政服务大厅窗口送审拟招调员工书面材料。社会各界可进行监督,如果发现申请人存在虚假申报的情况,可以凭相关证明材料到市人保局信访窗口(深南中路新城大厦1楼)当面举报或拨打电话82108904、12333举报。

据了解,今年我市对于招调工预审通过的人员,指标期限由40天调整为90天。申报单位须在90天的指标期限内到市人保局业务受理窗口报送材料,逾期不报的,本次预审指标自动作废。毕业生凭《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接收院校毕业生函》在学校办理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和户口迁移证。户籍不在毕业院校的非深圳户籍毕业生,须在学校办理派遣手续后,凭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等相关材料回户籍地办理户口迁移证,属农业户籍毕业生应先在原户籍所在地办理“农转非”手续,然后备齐有关材料办理报到手续。此外,属于技术技能引进入户条件,且要求具备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一定年限的拟引进人员,原要求持深圳市有效居住证一年以上,现调整为持有有效的深圳市居住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