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深圳招调政策调整:招调工积分入户合二为一

深圳市招调工政策有重大调整

招调工一律通过积分入深户

今年我市招调工政策有重大调整。招调工积分入户合二为一,今后招调工一律通过积分入户,当外来务工人员积分入户指标累计积分达到100分时,可依程序申请办理入户。记者昨日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深圳市外来务工人员积分入户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于4月1日发布实施,《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时间暂定1年。

申请积分入户的外来务工人员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年龄在18周岁以上,48周岁以下;

(二)身体健康;

(三)高中(含中专)以上学历;

(四)已在我市办理居住证并缴纳社保;

(五)未违反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

(六)未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及活动,无劳动教养及违法犯罪记录。

据悉,外来务工人员积分入户核准分值设定为100分。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会同市发展改革部门可根据本市人才引进实际情况,适时调整并发布外来务工人员积分入户指标项及分值表。符合规定的外来务工人员,可通过所在工作单位或以个人身份委托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向市、区人力资源部门提出积分入户申请。经审核同意的积分入户人员迁户时,如系农业户口,可予办理深圳市“农转非”手续;其18周岁以下子女(大中专院校在校生除外),或者年龄在20周岁以下且仍在中学就读的子女,可选择随其同时迁户;其配偶随迁入户按本市政策性随迁有关规定办理。

《2012年深圳市外来务工人员积分入户指标及分值表》显示,高级专业技术资格,高级技师职业资格,博士研究生学历,硕士研究生学历并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经我市认定的高层次专业人才等情况直接得100分;纳税情况(3个年度内累计)中,个人所得税12万以上的,也是1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