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深圳人才安居租房补贴名单公示 6月还可补报

记者从市住建局了解到,该局从2013年1月14日~3月15日,已完成人才安居扩大试点租房补贴的首次受理工作。经初步核查,共有36022位申 请人符合发放条件,今日起连续5个工作日,在市住建局官网(www.szjs.gov.cn)和市住宅租赁管理服务中心网站 (www.szzulin.cn)公示申请人名单及相关情况。

市住建局表示,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对公示内容以及人才租房补贴工作予以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向该局反映。投诉举报信息一经查实,将依法查处。对存 在故意虚报瞒报等弄虚作假行为的单位,将取消其人才安居试点资格。投诉电话:市住建局83501492(李先生),市租赁中心83207369(林小 姐),市住建局83501491(传真)。

市住建局提醒,符合上述申请条件但还没有提交申请材料的,或已提交申请材料但因材料不齐全未纳入公示名单的,可通过本单位住房专员于2013年6月 15日至7月12日,向市租赁中心补报。申请人如有异议,可通过电话了解具体情况。需要申请复核的,请持本人身份证于5月24日下午6时前,到市租赁中心 提出书面申请。

同城报道:

36022人有望获租房补贴

人才安居房租房补贴申请名单今起公示,符合条件尚未递交申请者仍可补报

人才安居扩大试点工作有新进展。记者昨日从市住房和建设局获悉,经初步核查,共有36022位申请人符合人才安居扩大试点租房补贴的发放条件。“入围”申请人名单从今日起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符合条件但尚未递交申请者仍可以补报。

市住建局的相关负责人介绍,深圳人才安居扩大试点工作于2012年底正式启动,市、区两级政府计划安排约10亿元资金,向约20万人才发放安居租房 补贴。目前,人才安居扩大试点租房补贴首次受理工作已经结束。经初步核查,共有36022位申请人符合条件,“入围”申请人名单5月15日至5月21日, 在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和深圳市住宅租赁管理服务中心网站公示。

据介绍,本次将发放上一年度的租房补贴,发放租房补贴的起止时间为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申请人年龄条件以2012年1月1日为审查、判断时点。而本次申请人在职情况、拥有住房情况、家庭成员情况等,以2012年12月31日为审查、判断时点。

本次申请条件包括:申请人应为深圳市人才安居扩大试点单位员工,正高级职称未满46周岁,副高级职称未满41周岁,博士未满36周岁,硕士未满31 周岁,学士未满26周岁;申请人(配偶、未成年子女)在本市未拥有任何形式自有住房,未在本市享受过购房优惠政策、未租住政策性住房。

“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对公示内容以及人才租房补贴工作予以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向住建局反映。投诉举报信息一经查实,将依法查处,对存在故意虚报瞒报等弄虚作假行为的单位,将取消其人才安居试点资格。”市住建局的相关负责人介绍。

这位负责人还特别提醒,符合上述申请条件但还没有提交申请材料的,或已提交申请材料但因材料不齐全未纳入公示名单的,可通过本单位住房专员于6月 15日至7月12日,向市租赁中心补报。申请人如有异议,可通过电话了解具体情况。需要申请复核的,请持本人身份证件于5月24日下午6时前,到市租赁中 心提出书面申请。

相关链接

租房补贴标准

(一)具有正高级职称的高级人才,2000元/月;

(二)具有副高级职称的高级人才,1500元/月;

(三)具有博士学位的中初级人才,1000元/月;

(四)具有硕士学位的中初级人才,500元/月;

(五)具有学士学位的中初级人才,200元/月。

注:高、中初级人才领取租房补贴的期限不超过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