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深圳占用绿道经营罚款2万

绿道要与公园、风景名胜区、历史古迹、居民聚居点相连通;擅自开挖绿道和占用绿道经营,将罚2万元。昨天获市政府常务会议原则通过的《深圳市绿道管理办法》,明确了相关绿道管理举措。

省立绿道城市绿道应划定控制区

深圳规划绿道总长度为2000公里,现有省立绿道330公里,分别是省立2号、5号绿道。其余的城市绿道、社区绿道正在建设过程中。

《办法》明确省立绿道、城市绿道应当划定绿道控制区。社区绿道按现行的城市道路和绿化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进行管理,暂不纳入《办法》。

绿道规划要坚持三方面连通

《办法》突出强调了绿道规划的连通性和刚性。连通性是指绿道规划中应当坚持三方面连通,保障市民能够充分、方便地享受绿道成果:一是依托现有的山水绿地资源,与公园、风景名胜区、历史古迹、居民聚居点相连通;二是省立绿道、城市绿道、社区绿道相连通,形成网络;三是与公交网络相衔接,提高绿道可达性。规划的刚性是确保绿道建成后,不因其他市政设施、生产经营项目而被轻易改变。

鼓励市民参与绿道管理维护

对于绿道的管理维护,《办法》体现了走市场化、专业化道路,同时鼓励广大市民积极参与绿道管理维护,社会公众、企业可以通过公益植树、认捐、认养、认管和志愿者行动等多种形式参与绿道管理维护。

《办法》要求规划部门在制定和调整绿道规划时,应当将有关事项向市民公示,听取市民意见。

破坏绿道将受严处

《办法》规定在绿道及控制区内的禁止行为,包括破坏绿道设施;倾倒、排放污水、垃圾、渣土或者其他废弃物;养殖禽畜;挖沙、采石、取土等。

《办法》在设定法律责任时,规定了较为严厉的处罚措施,如:针对擅自开挖绿道和占用绿道经营的行为,根据《深圳经济特区市容和环境卫生条例》相关规定,取其处罚上限,分别规定了2万元和每平方米1000元的罚款。对于比较常见的绿道违法行为,也规定了较严厉的处罚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