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房产证要不要加名?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出台之后,引发了婚前房屋产权证加名的热潮,而在目前,诸如深圳、南京等国内城市纷纷针对婚前房屋产权证征收3%的契税。昨日,国家税务总局对此再次进行回应,地方征收房产证加名契税,属于地方政府行为,短期来看,恐怕不可能在全国范围内推行类似政策。

显然,对于这样的新规,让不少人开始左右为难,是“向左走还是向右走”正在成为他们的新难题。“不加名”,似乎让自己没有安全感;“加上名”,就要缴纳几万元的税费。

难题:

向左走还是向右走?

对于32岁新婚不久的王小顺来说,还没过上几天“甜蜜期”,他和新婚的老婆马上面临着一场“煎熬”,由于在本月正式实行《婚姻法》司法解释三,根据该法律条款,婚前房屋的产权归谁,离婚后的房屋产权仍归谁,并不属于夫妻共有财产。

王小顺在几年前就在福田区购买了120平方米的房产,那时候,他还没有结婚,根本没有想过婚后房屋产权的归属问题,但随着近期最高法关于《婚姻法》新规的出台,人们开始担心起自己今后的保障问题,因为一旦一方离婚,自己就得不到任何房产方面的保障。为此,王小顺的老婆开始天天嚷着要在婚前的房产上加上自己的名字。

但现实并没有想象的那么简单,仅仅拿着本子加上名字就可以,现在,按照深圳刚刚实行的规定,我市婚前房产,夫妻间加名需要征收3%的契税。

根据记者从深圳地税部门了解到的信息,房产若属夫妻双方共同财产,不需缴税即可加名;房产若不属夫妻双方共同财产,加名则按“赠予”类别,需要对产权转移部分征收3%契税。

显然,按照目前的规定,王小顺的老婆如果要在婚前那套房产上加上自己的名字,就要缴纳3%的契税,而在以前就不需要这么去做。王小顺掐指一算,按照目前他的房产价格为300万计算,那么他的老婆就要缴纳4.5万元的税费。“这对于一个家庭来说,是一笔不小的开支,实际上,现在要缴纳这个钱,是因为产权发生转移要产生的费用,应该是老婆来支付,但都是一个锅里吃饭的夫妻,说来说去,这个钱还是要这个家庭来承担的。怎么看,都是那么别扭和想不明白。”

为此,这对小夫妻似乎少了很多新婚的浪漫,摆在眼前的这道难题让他们犯了难,是向左走还是向右走?如果不在婚前房产上加上老婆的名字,就不需要去掏这个“从天而降”的费用,而反之,就要按新规从这个家庭里多支付出一笔不菲的税费,这同样也让王小顺心不甘情不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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