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教育规划纲要,拟引进香港高中和幼儿园(4)

2职业教育

鼓励建设企业学院

职业教育方面,我市将做大做强高职教育,鼓励高职院校与境外同类院校、企业联合办学,支持建设独立分校,鼓励建设企业学院,多渠道筹建2~3所高职院校。同时将稳步扩大中职教育规模,到2015年,中职在校生达到6.5万人,到2020年,达到9.8万人,将建设3~5所国家级、8~10所省级示范中职学校。积极推进学历证书与职业资格证书“双证书”制度,到2015年,中职毕业生“双证率”达到90%以上。

3高中教育

到2015年新增学位2.5万个

未来10年,我市将进一步扩大高中优质学位,支持优质公办高中扩大规模,鼓励优质民办高中集团化发展,扶持民办高中创建等级学校。到2015年,完成11所普通高中新改扩建工作,新增学位2.5万个。

此外,我市将推动高中多样化特色化发展,鼓励普通高中建设特色课程体系,推动学校多样化办学、个性化育人,建设一批在德育、科技、艺术、体育、课程改革和学校文化等方面各具特色的高中。

4义务教育

小学三年级以下将不留书面家庭作业

义务教育方面,我市将促进义务教育规范发展,严格实行划片区招生、网上申请学位、免试就近入学制度。建立规范办学问责制,依法规范学校课程设置、班级编制和教育教学行为。建立减轻学生学业负担、提高教育质量的有效机制,小学三年级以下不留书面家庭作业。

5学前教育

到2013年新增幼儿园学位3万个

我市将把学前教育纳入社会公共事业发展规划,探索民办幼儿园分类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学前教育成本合理分担机制。设立学前教育专项资金,加大财政对学前教育投入,到2015年,财政对学前教育的投入占财政性教育经费比例达到5%以上。到2013年,新增学位3万个,新增幼儿园120所。同时将建设规范化幼儿园,提升幼儿园办学水平,到2015年,全市95%以上幼儿园达到规范化标准。

6终身教育

市民将有“终身学习卡”

在终身教育方面,我市将整合全市教育资源,建立市民终身学习制度,形成全体市民学有所教、学有所成的终身教育体系。推行市民终身学习卡制度,建立终身学习电子档案,加强对学分的登记、使用和管理,探索实施岗位培训学分制和学分换学历计划。健全继续教育激励机制,探索实现继续教育与工作考核、岗位聘任和聘用、职务和职称评聘、职业注册等人事管理制度相衔接。

7教育合作

国际知名高中有望来深办学

在教育交流和合作方面,我市将推进深港澳台教育合作,引进港澳知名高校来深合作办学,与香港在落马洲河套地区联合发展高等教育项目。探索深港澳建设职业教育“一试三证”新模式,推进三地在职业人才培养培训和考试等方面的合作。探索引进香港知名高中和幼儿园来深联合办学。

我市还将引进国际知名高中来深合作办学,创办中外合作示范高中。支持有条件的高中与国际知名大学开展合作。积极引进国外知名学前教育机构来深合作办学。鼓励有条件的学校在海外办学。此外,我市还将大力发展留学教育,通过设立基金等有效方式,吸引境外学生来深留学,支持在校大学生到境外留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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