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拟建“上下学交接制度”,解读三大亮点

我市拟对小学四年级以下的学生建立“上下学交接制度”,学校安排专人看管晚离学校的四年级以下学生,学生家长应当配合学校做好学生上下学交接。

深圳拟建“上下学交接制度”,解读三大亮点

我市拟建立小学四年级以下的学生上下学交接制度。资料照片

学校安全管理条例修改稿公开征求意见,规定学校应安排专人看管晚离校的四年级以下学生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市教育局起草了《关于修改<深圳市学校安全管理条例>的决定(草案送审稿)》(以下简称《决定(草案送审稿)》),并报市法制办审查。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于4月30日前,通过信函或者电子邮件等方式将意见或建议反馈给市法制办。

亮点解读

1应安排专人看管晚离校的四年级以下学生

最大亮点是“对小学四年级以下的学生应当建立上下学交接制度”,其规定:学校应当安排专人看管晚离学校的四年级以下学生。学生监护人应当配合学校做好学生上下学交接。

学校举办者对学校安全管理费用应当予以保障。学校应当设立安全工作专项经费,专项经费纳入年度教育经费预算,主要用于安全宣传、教育培训、设施、设备、相关安全管理人员费用和突发事件处理等。学校应当设立卫生室,按照机构编制部门有关人员定额的规定配备医务人员,配备常用药品和急救器材。

应当按照相关规定配备心理教师,开展心理健康教育。

学校应当加强安全管理,依法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管理和保护。

学校教职工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相关学校安全管理制度的规定,从学生的实际行为能力出发进行管理,切实落实保护措施。

此外,学生的监护人也应依法履行监护职责,配合学校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管理和保护工作。

学生应当接受学校的安全教育和管理,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的纪律及各项规章制度,根据自身的年龄和认知能力,注意避免和消除各种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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