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教育规划纲要,拟引进香港高中和幼儿园(3)

探索高职院校注册入学办法

《教育规划纲要》对未来各阶段学校的招生改革作了规划。

高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包括探索普通高校扩大招生自主权的有效途径,积极争取提高自主招生比例。推进高职院校实行联合命题,自主组织考试,自主招生,并扩大面向本市中职学校的招生比例。探索高职院校注册入学办法。

中职学校招生考试将推进招生方式多样化,实行自主招生,逐步提高注册入学比例。扩大招生范围,由面向本市招生扩大到面向市外、省外招生,由面向初中毕业生招生扩大到面向社会招生。

普通中小学入学和招生改革中,《教育规划纲要》提出要完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办法。完善初中学校优秀毕业生推荐就读优质高中制度。探索特色高中自主招生办法。改革中考体育项目和特长生招生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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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出炉

三年级以下小学生

回家不用写作业啦

到2020年,深圳将再建两到三所高校;小学生将会减负,三年级以下将不留书面家庭作业;市民今后可享受“终身学习卡”……昨天,我市召开推进全市教育改革工作会议,指导深圳未来10年教育改革和发展的纲领性文件——《深圳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纲要》)也在会上出炉。

作为未来我市教育改革发展的纲领性文件,《规划纲要》透露了我市未来10年全市教育改革发展的战略目标、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明确了我市高等教育、职业教育、高中教育、义务教育、学前教育、特殊教育和终身教育7项发展任务,确定了11项重点工程,以及63项改革。

根据《规划纲要》,未来10年我市教育改革发展的总体目标是,到2020年率先实现教育现代化,建成国家教育综合改革示范区、高水平人力资源强市和学习型城市。为此,我市确定了两个阶段的计划,第一阶段,到2015年,基本建成人力资源强市和学习型城市;第二阶段,到2020年,建成高水平人力资源强市和学习型城市。

《规划纲要》还突出了教育体制改革——“争创国家教育综合改革示范区”,确定了10项改革发展项目,凸显改革创新的特色,涉及现代大学制度、中小学生学业减负、招生考试制度、民办学校优质特色发展等多个方面。

为推进教育改革发展,《规划纲要》还提出了一系列政策保障措施。财政和用地方面的政策尤其值得注意。在财政方面,我市将建立教育投入保障机制,强调公共财政优先保障教育投入,市、区财政一般预算支出中教育拨款比例每年同口径提高1个百分点。

而在教育用地方面,我市将把教育用地规划纳入城市空间专项规划,全市高中阶段及以上学校由市统一规划、多渠道投资建设。民办教育用地纳入学校用地统一规划,已规划的学校用地可用于民办学校建设。凡由开发商建设小区配套学校的,新建的房地产项目分期开发建设时,须在首期建设中配套建设学校。

记者留意到,此前深圳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上提请审议了《深圳经济特区社会建设创新促进条例(草案)》议案,其中提出深圳将探索将学前教育及普通高中阶段教育纳入义务教育,这引起社会广泛关注,但相关方面的内容并没有在《规划纲要》体现。

“亮点”逐个看

1高等教育

2020年达到20万人

根据《规划纲要》,我市将加快建设南方科技大学和深圳大学西丽校区,筹建香港中文大学深圳学院,扩大暨南大学深圳旅游学院办学规模。到2015年,高校在校生达到15万人,2020年达到20万人。在办好现有高校的同时,到2020年,再规划新建2~3所本科以上高校。

从2012年起,深大将试行研究生自主招生,突出学术潜质和创新能力考察。我市还将加快南科大建设步伐,充分发挥教授在教学、研究和学校管理中的作用,争取该校成为国家高等教育综合改革试验校,把南科大建设成为国际化高水平研究型大学,成为我国重大科学技术研究与拔尖创新人才培养的重要基地。继续办好深圳大学城,探索大学城内课程开放、学分互认、师资互聘的新模式。此外,我市还将推进特色学院建设,到2015年,在生物、互联网、新能源、新材料、文化创意、新一代信息技术等产业领域高起点建设10所特色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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