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教育规划纲要,拟引进香港高中和幼儿园(2)

逐步实现中职免费教育

《教育规划纲要》要求,到2015年,深圳中职在校生达到6.5万人,到2020年,达到9.8万人。要建设3~5所国家级、8~10所省级示范中职学校。建设一批公共职教实训基地和骨干示范专业。

对中职学校在校困难学生、紧缺专业学生实行免费就读,逐步实现中职免费教育。积极推进学历证书与职业资格证书“双证书”制度,到2015年,中职毕业生“双证率”达到90%以上。

2015年新增2.5万高中学位

《教育规划纲要》提出我市将高水平普及高中教育,大力培养学生的学习、实践和创新能力,促进高中学生全面发展、个性化发展。

进一步扩大高中优质学位。加快全寄宿制普通高中规划建设,优化高中布局。支持优质公办高中扩大规模,鼓励优质民办高中集团化发展,扶持民办高中创建等级学校。到2015年,完成11所普通高中新改扩建工作,新增学位2.5万个。

推动高中多样化特色化发展。深化高中课程改革,建立校本课程指导和资助制度,鼓励普通高中建设特色课程体系。大力推动学校多样化办学、个性化育人,建设一批在德育、科技、艺术、体育、课程改革和学校文化等方面各具特色的高中。

学前教育坚持公益性普惠性

《教育规划纲要》要求坚持公益性和普惠性,多种形式丰富学前教育资源,高水平普及学前教育,实现学前教育规范优质发展。

根据《教育规划纲要》要求,学前教育要强化政府职责。将学前教育纳入社会公共事业发展规划,合理规划布局幼儿园。探索民办幼儿园分类管理办法。加强居住小区政府产权配套幼儿园管理。建立健全学前教育成本合理分担机制。设立学前教育专项资金,加大财政对学前教育投入,到2015年,财政对学前教育的投入占财政性教育经费比例达到5%以上。

规范优质发展学前教育,遵循儿童成长规律,规范幼儿园保教行为。完善幼儿园年检制度和办园信息公告制度,规范幼儿园收费。建设规范化幼儿园,提升幼儿园办学水平,到2015年,全市95%以上幼儿园要达到规范化标准。

河套联合发展高等教育项目

《教育规划纲要》要求深圳教育要加强国际合作、对外交流。

首先是推进深港澳台教育合作。包括推进深港澳台学术交流和学生双向交流,引进港澳知名高校来深合作办学,与香港在落马洲河套地区联合发展高等教育项目。同时探索深港澳建设职业教育“一试三证”新模式,推进三地在职业人才培养培训和考试等方面的合作。探索引进香港知名高中和幼儿园来深联合办学。深入实施深港澳中小学幼儿园姊妹校(园)缔结计划。积极开展深港教师联合培训和中小学校长交流。

《教育规划纲要》要求加强教育国际交流与合作。探索引进国外知名高校,合作共建学科专业、实验室和研究机构,联合培养本科及以上专业人才。支持高校引进国外高水平的学术团队和优秀教育管理人才。引进国际知名高中来深合作办学,创办中外合作示范高中。支持有条件的高中与国际知名大学开展合作。支持中小学与国外学校缔结姊妹校。积极引进国外知名学前教育机构来深合作办学。鼓励有条件的学校在海外办学。

大力发展留学教育也写入了《教育规划纲要》。实施留学生交流计划,支持大学、中学与国际知名学校开展多种形式的学生交换互读。通过设立基金等有效方式,吸引境外学生来深留学,支持在校大学生到境外留学。推进以科研项目和课题研究为依托的公派留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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