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深圳居民阶梯电价实施 至少20%用户电价上涨

广东省居民阶梯电价从昨天起正式执行。对于深圳居民来说,7月份抄见电量不执行阶梯电价,8月份抄见的电量,单月抄表用户按新电价执行,双月抄表用户则一半按新电价执行,一半按老电价执行。

深圳居民8月抄表电量,单月抄表执行新电价,双月抄表一半执行新电价。

记者昨天在深圳供电局福田营业厅看到,新的电价表并未挂出,但是广东省物价局的有关通知文件已经在门上贴出,分别是今年6月15日《关于我省居民生 活用电试行阶梯电价有关问题的通知》和6月28日《关于执行居民阶梯电价有关问题的通知》。深圳供电局市场营销部负责人表示,新的电价表很快就能制定出 来,目前他们正在等市发改委发布。“阶梯电价比较复杂,以前一张纸能够印上的,现在可能印不下。”

根据省物价局的最新通知,目前深圳市居民电价将执行夏季标准,即第一档电量为0~260度,价格不作调整;第二档电量为261~600度,每度加价5分;第三档电量为601度以上,每度加价3角。

据了解,深圳居民用电都是先用后付费,原则上抄表到户的居民都是每两个月抄一次表即双月抄表(城中村居民可能单月抄表),新电价以7月为界,7月抄 见的电量为6月份的用电量,仍然按老电价执行。深圳居民多数将在8月份抄表,抄见的电量为6月和7月的用电量,单月抄表的用户,其电量按新电价执行,双月 抄表的用户,其电量一半按新电价执行,另一半按老电价执行,以后月份的计费则不存在这个问题了。“一般来说,7月份的居民用电量可能超过6月份,两个月的 电量一半执行新电价,一半执行老电价。”这位负责人表示,这体现了对用户有利的原则。

峰谷电价也随阶梯电价同时启动,也更为复杂。一户一表用户可向供电企业申请峰谷分时电价,电费按照“先分时、后阶梯”的方法计算,即先按照峰、平、 谷各时段用电量和分时电价标准计算全部电量的基础电费,再按照第二档、第三档用电量及加价标准,分别计算第二档、第三档电量的加价电费,基础电费与加价电 费之和为居民总电费。根据新电价政策,峰段、平段、谷段的电价比价为1.65:1:0.5,按照目前居民电价平段0.68元/度来计算,则谷价可低于 0.34元/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