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居民阶梯电价今日起实施

广东居民阶梯电价今日起实施

广东居民阶梯电价今日起实施

今天起,广东居民阶梯电价将正式实施,居民用户夏季每月用电超过260度,按照阶梯电价标准将有所上涨。因国家发改委规定阶梯电价以省(自治区、直辖市)为单位执行,所以深圳也将采用全省统一标准执行电价。

根据省物价局公布的广东居民阶梯电价实施方案,阶梯电价的电量分档划分为夏季标准和非夏季标准。根据对全省2011年居民用户每月的平均用电量统计,阶梯电价方案确定,每年5月份至10月份的电费执行夏季阶梯电价标准,而从每年的11月至来年4月之间的月份,阶梯电价则执行非夏季标准。

本次居民阶梯电价实施范围为广东省行政区域内实行“一户一表”的城乡居民用户。未实行“一户一表”的合表居民用户和执行居民电价的非居民用户(如学校等),暂不执行阶梯电价。对全省城乡“低保户”和农村“五保户”家庭每户每月设置15度免费用电基数,采用“即征即退”方式,由供电企业在抄表收费时直接扣减。